指立法会选举押后属违宪 男子求覆核决定 官指错误理解拒受理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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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以公共卫生理由,把立法会选举押后,所有议员亦可延任一年。曾参选区议会的“伞兵”沈泰锋提出司法覆核,指政府未在时限内再举行选举,却让议员“二次当选”,做法违宪。高等法院法官今(26日)颁下判辞,指沈泰锋提出的理据,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均属错误理解,遂拒受理案件。

申请人沈泰锋,答辩人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等42名现任立法会议员,但当中不包括郑松泰。

法律及事实上均属错误理解

法官在判辞指,申请人提出的各项理据,在法律上及事实上均属错误理解。

申请人指政府违反了《基本法》,没有在第六届立法会解散后3个月内举行选举,以选出第七届立法会议员。惟法官指,《基本法》并无订明举行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时间。

但法官指出,由于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第六届立法会的任期,自2020‍年9月30日起延长不少于一年,因此根据《基本法》条例举行换届选举的责任并未产生。

议员任期延长并非再当选

申请人在誓章质疑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惟法官指,香港法院不可对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作出宪法上的覆核。

对于申请人指被列为答辩人的42位议员,自动“二次当选”为立法会议员,法官指此说法并不正确,他们并无“再当选”为立法会议员,他们的任期已依据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而延长。

法官指,是次覆核并无合理可争辩之处,亦无胜诉机会,遂拒批司法覆核许可。

案件编号:HCAL47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