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舞导师抽脂亡 女西医涉违反谨慎责任 陪审团一致裁误杀罪成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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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约250磅、有“舞坛Lady Gaga”之称的拉丁舞女导师李嘉莹,七年前到美容中心接受抽脂疗程,期间失去知觉,最终不治。负责施行手术的女西医被指严重疏忽,包括在手术后离开,留下未受专业训练的助手,监测维生指数的仪器亦被关掉。她否认误杀, 四男三女的陪审团经过近8小时退庭商议,一致裁定被告误杀罪成,被告得知结果后并无表情,但至散庭则变得两眼通红。法官把案件押后至下周五(3日)判刑,并指本案控罪极为严重,明言将会判囚,因此取消被告的担保。

死者家人欢迎裁决望女儿安息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麦美娟代表死者家属回应称,欢迎法庭的裁决,死者家属透过审讯更清楚了解事件发生的真相,认为裁决终可还死者一个公道。麦美娟引述李嘉莹的母亲,指每一日都很挂念女儿,长达 7 年的调查及审讯过程令一家人身心俱疲,幸而经多年坚持,罔顾他人生命安全的人终需为其行为负上刑责,希望女儿安息。

女被告与李读书时参加合唱团认识

女被告关孝孜,38岁,被控于2014年6月26日,在尖沙咀加拿分道的“重生植发中心”,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李嘉莹(32岁)。审讯时透露,被告和李在读书时,因参加合唱团而认识。

女西医关孝孜为拉丁舞女导师李嘉滢进行抽脂疗程,被裁定误杀罪成。(资料图片)

案中主要证人供词。(详看下图)

被告做毕手术离开交助手观察情况

控方案情指,被告于2014年4月底于涉案“重生植发中心”,替李进行第一次抽脂手术。她于同年6 月 26 日替李进行第二次手术,在背部抽脂。

在第二次手术中,除被告外,另有4名助手,包括见习美容师和接待员,但只有一人有助护及急救证书。被告完成手术后离开,留下助手观察李的情况。惟助手其后发现李呼吸减慢及面色苍白,遂通知被告。事件报警后,李被送院救治,但宣告不治。

控方指被告没有违反谨慎责任

控方指,被告违反对李的谨慎责任,包括没有确保疗程期间有合资格人士施行及监察镇静疗程、没有在镇静疗程期间确保供应足够氧气、没有在抽脂程序后提供适当足够的监察、以及没有提供充分及时的复苏治疗。

女死者李嘉莹及案发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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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接待员任手术助理

证人郑凯琪早前供称,在案发前约两星期入职,任接待员。而她为赚取更多薪金,答应公司要求参与手术工作。但郑从未接受医学训练。同事曾向她讲解手术室的仪器一次,但她坦言不记得。

拍李数次未见醒来

郑于涉案时第一次参与手术,被告约于下午2时45分离开手术室。郑在手术后,留在手术室等候李醒来。由于同事上厕所,一度只留下郑和李。她按同事吩咐,两、三次拍一拍李,以唤醒对方,但李都未有回应。

郑看不懂维生指数仪器

由于郑看不懂监测维生指数的仪器,因此不肯定它是否被其他同事关掉。郑及后告知返回手术室的同事,指李仍未清醒,同事遂致电被告。

根据涉案片段,被告于3时许返回手术室,助理称:“条脷顶住条airway(气道)”,被告责怪助理“点解你哋唔识处理?点解唔早啲打畀我?”

控方证人指被告未确定李有足够氧气

控方专家证人、中大麻醉及深切治疗学系临床副教授Mainland Phoebe-Anne在审讯时指,被告于离开手术室时,未有确保李获得足够的氧气供应,亦没有指示助理监察李的状况。

Mainland Phoebe-Anne又指,被告返回手术室后,没有施行心肺复苏,反而致电另一名医生求助。

案件编号:HCCC20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