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涉宣扬恐怖主义案 高院下周五处理容颂禧保释覆核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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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上月7日通过“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凶梁健辉动议,4名港大学生会成员事后被控宣扬恐怖主义等罪,案件昨在西九龙法院提堂。其中文学院学生会前代表容颂禧原获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保释,惟控方即提出保释覆核,案件今(20日)在高等法院提讯。法官杜丽冰决定将覆核聆讯押后至本月27日,并下令双方须分别在下周二及三向法庭提交书面陈词。

被告依次为张敬生(19岁)、郭永皓(20岁)、杜林丞亨(18岁)及容颂禧(19岁),同被控于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扬恐怖主义。他们另被控一项属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罪,即于同月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图使香港警务处的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该(该等)警务人员。

案中被告昨被押送法院的情况。(详看下图)

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昨只批准容一人以5万元现金,及5万人事担保外出,期间不得离港,并需要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并要每时期到警署报道4次,守宵禁令,及不得参与港大任何学生会组织、不得接受任何访问,及不得住在港大宿生堂。惟控方即提出保释覆核,容现仍须还柙。

案件编号:HCCP 44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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