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资助幼教计划校买国旗及可移动式旗杆 每校上限3000元津贴

撰文: 胡家欣
出版:更新:

政府刊宪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本周三立法会首读和二读。草案建议,教育局局长须就中小学及幼稚园每天或每周升挂国旗发出指示。
教育局今日向参与“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学校发通告,称将提供一笔过“购买国旗及可移动式旗杆津贴”,每所幼稚园津贴上限为3,000元。

教育局今日向参与“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学校发通告,称将提供一笔过“购买国旗及可移动式旗杆津贴”,每所幼稚园津贴上限为3,000元。(资料图片)

教育局在通告指,一直鼓勵学校定期展示国旗及举行升国旗仪式,不过,大部分幼稚园的校舍因规模较小、校舍环境等因素,未能安装固定的旗杆,以供升挂国旗及举行升国旗仪式,故鼓励幼稚园购置可移动式旗杆。

津贴另可用作添置或更新升旗设备

教育局称,为帮助幼稚园教导学生认识国旗、相关知识和礼仪,以及培养他们的国民身份认同,将参与“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提供一笔过“购买国旗及可移动式旗杆津贴”,每所幼稚园可获的津贴上限为3,000元。至于个别幼稚园或已设置国旗及可移动式旗杆,亦可运用这项津贴以添置或更新相关设备。

津贴发放及会计安排方面,当局指,会将津贴直接存入该校银行户口,学校可于明年8月31日前运用该笔津贴,如届时未用尽津贴,学校须将余款退还当局。而学校须于明年底前向当局递交使用津贴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