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8.14截止登记 递交书面表格市民 最迟当日上午需交表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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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计划将于本周六(14日)截止登记,政府发言人今日(10日)呼吁未登记的合资格市民把握时间登记。政府发言人特别提醒选择递交书面表格的市民,由于银行及邮局周六下午休息,市民须于当天上午或以前把表格投入收集箱。另外,进行电子登记时选择上载身份证副本作身分认证的市民,须在下周一(16日)或之前在消费券计划网站上载副本以完成登记。

▼8.1电子消费券发放首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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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言人特别提醒选择递交书面表格的市民,在递交表格前须确定已填妥各项所需资料,包括可收取短讯的本地流动电话号码,及就“在港居住”要求作出的声明,然后连同香港身份证复本钉好并对折,于办公时间投入在各区邮政局及指定银行分行合共约560个地点所设立的表格收集箱。如果登记人提交的资料或文件不齐全,有关登记会无法获进一步处理。此外,由于计划的登记截止日期是星期六,银行及邮局在当日下午休息,计划递交书面表格的合资格市民须于8月14日上午或以前把表格投入收集箱。

另外,进行电子登记时选择上载身份证复本作身分认证的市民,须在8月16日或之前在消费券计划网站上载身份证复本以完成登记,否则已递交的电子登记会被视为未完成而不会获处理。

▼8.1电子消费券发放首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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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书面表格或于7月18日或之后完成电子登记的市民,经核实资格后会于9月1日获发放第一期消费券。每名合资格人士只可就计划登记一次,重复登记将不获受理。每个指定储值支付工具帐户亦只可登记一次,递交登记后便不可更改。

完成电子登记的市民一般会在约一星期后收到登记结果的短讯通知,而递交书面表格的市民则一般会在约两星期后收到相关短讯通知。如市民未有在相关时间内收到登记结果的短讯通知,可透过热线18 5000的语音系统查询其登记情况。

政府发言人再次提醒市民,登记和使用消费券时应小心保护个人资料。如需要协助,应只找可信赖的人帮忙。政府及其委聘的承办商只会透过特定电话号码向登记人发出与消费券计划相关的短讯通知及与登记人联络,更不会要求登记人透过电话提供个人资料,有关特定电话号码载于消费券计划网站。市民要提防钓鱼电邮及网上和电话骗局,若收到附有网站连结的可疑短讯,切勿点击连结。市民如对计划有任何疑问,可浏览计划网站或致电热线18 500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