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更新中学课程指引 初中生须上51小时《基本法》教育

撰文: 黎梓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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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更新《中学教育课程指引》,要求初中生须强制学习逾50小时的《基本法》。局方今日举行学校简介会,暂定稿指出,学生需明白“一国两制”、“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部分”等重要概念。

教育局更新中学课程指引,强制要求初中生学习51小时的《基本法》。(资料图片)

指引中列明,所有学校均须向初中学生提供39小时的《基本法》课程,其中24小时会在中国历史科课堂中教授,另外15小时则在“生活与社会科”或在独立成科的“宪法与基本法”中教授。

此外,指引又列明学校须额外在历史科及地理科课堂上,分别拨出10小时及2小时,教授与《基本法》相关的知识,亦即初中学生学习《基本法》的时数约51小时。

教育局发展15小时“宪法与《基本法》”独立单元

教育局发言人称,《基本法》是香港宪制性文件,推广《基本法》一直是教育局的恒常工作,全港所有中小学均可因应校情和课程发展需要,推行《基本法》教育;现时初中生活与社会科亦已涵盖包括中央与特区关系、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等与《基本法》相关的课程内容;对于未有在初中开设生活与社会科的学校,局方现正发展一个15小时的“宪法与《基本法》”独立单元,于2017年中旬供学校使用,有关单元属依据生活与社会科的内容去设计。

局方又称,列举上述与《基本法》相关的学习内容,让教师在本科教学时能自然地指出两者的关连和关系,但在这些学习点上毋须重复独立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