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耀明区诺轩被指舞弊案 两人均准守行为 黄离庭唱《问我》回应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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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黄耀明涉于2018年立法会香港岛补选期间,参加一场支持候选人区诺轩的造势晚会,并演唱两首歌。黄事后于本月2日被捕,与正在服刑的区一同被控在选举中向他人提供娱乐的舞弊行为罪,今午(5日)在东区法院提堂,控方认为案情较轻微,同意让黄签保守行为,主任裁判官罗德泉遂下令黄自签2千港元守行为18个月,期间黄须保持公众安宁,行为良好,不得再干犯与选举舞弊相关的罪行。区诺轩最后亦准以同样条件签保守行为。大批黄的支持者见状高声欢呼。

黄耀明离庭唱《问我》作其回应

黄耀明于下午4时许步出法庭接受媒体采访,称:“想讲既野,我会用我既歌声唱出嚟。”直言:“唔系喺到娱乐紧大家。”然后便清唱了一首由黄沾作曲的著名经典老歌《问我》。

无论我有百般对 或者千般错 全心去承受结果, 面对世界一切 那怕会如何 全心保全真的我
《问我》

黄最后说:“香港人继续唱下去,香港人继续撑下去!”便离开了现场。

控方同意黄所涉案情较轻

被告区诺轩(34岁,学生)及黄耀明(59岁,歌手),被控在选举中向他人提供娱乐的舞弊行为,违反香港法例第554章《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2(1)(a)条及第6(1)条,指两人于2018年3月3日在香港,在2018年立法会补选中作出舞弊行为,即为另一人提供娱乐,以诱使该另一人在该选举中投票予该区诺轩。

控方今指明白控罪行为属严重,惟本案案情较为轻微,故在考虑过黄的背景及其对案件的态度后,同意辩方提出以自签保守行为处理本案。

艺人何韵诗、叶德娴及周耀辉诗等今亦有到庭旁听。

黄耀明今日到庭的情况。(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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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证据显示区曾向黄提供利益

法庭短暂休庭后,辩方表示区亦打算申请以签保守行为方式处理。控方则指没有证据显示区有就事件向黄提供报酬,最终考虑到区的背景及案情后同意。

罗官最终批准区以与黄同样的条件签保守行为。惟区早前因8.18 未经批准集结案被判囚 10 个月,须继续服刑。

黄耀明曾在区诺轩于2018年3月3日的造势大会中表演。(详看下图)

黄曾在区所办的集会表演

廉署日前透露,区诺轩在2018年2月底起,在其社交平台专页发布多则贴文,宣布他将于同年3月3日傍晚在中环爱丁堡广场举办一个两小时的集会。集会举办前数小时,区在其社交平台专页发布贴文,宣布黄耀明会出席并表演。黄耀明当日在台上演唱了两首歌,在表演尾声时有呼吁出席人士选举中投票予区。

案件编号:ESCC168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