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涉性侵女友女儿 辩方质疑事主若无张口 被告亦无法舌吻
兼职货车司机涉非礼及企图强奸同居女友的未足10岁的女儿案,今(4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涉案女童X接受辩方盘问。X在庭上坦承,由第一次见到被告,已不喜欢对方。辩方律师质疑,第一次非礼事件中被告如何舌吻她,问她:“你唔开口,佢点伸脷入去?”X则称已不记得,但承认案发时未有推开被告,并补充她遭受性侵时只是读小三至小四年级。
指事主初见被告时称唔要哥哥
现时15岁的X,今透过视像系统作供。她在辩方盘问时承认不喜欢被告,甚至在首次见到被告时已不喜欢对方。她解释,因感到被告陌生。辩方律师指,X的母亲Y第一次把被告介绍予X认识时,X便表示:“我唔要哥哥,我要爹爹(X对父亲的暱称)。”X称不记得。
辩方指被告曾打事主手板
辩方亦举出多个被告曾责备和打X的手掌的例子,如被告曾指责X吃零食后弄污住所,X反指是胞妹造成。被告不相信X的解释,责备并打X的手板。X亦表示不记得。
对于X在录影会面指,因担心被告使用暴力,因此多年间未有把性侵事件告知他人。辩方指,和X一家同居期间,被告从未有向X使用暴力,X同意。
事主称与男友仅拖手未有接吻
辩方指,于X就读中二时,因当时男朋友和其他女性“好接近”,X感到不快,遂和校内社工倾谈。X同意,并解释和社工谈及不开心的事,忆起本案,遂把本案事件告知社工。辩方问及X当时和男友是否有亲密行为,她回答指仅和男友拖手,连接吻亦没有。
被性侵时读小三至小四
事主又称,3次性侵事件发生于2014年至2016年间,当时她就读小三至小四。
辩方问及第一次非礼事件,被告涉舌吻X。辩方问X案发时是否未有推开被告,X同意。辩方继问:“你唔开口,佢点伸脷入去?你自己松开口,畀佢入去?”X称已忘记,但承认未有推开被告。
现年30岁的被告,被控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两度非礼X和一次企图强奸X。X案发时不足10岁。
案件编号:HCCC28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