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咨询委员会成立 张举能任主席 成员包括刘燕卿李焯芬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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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今(2日)宣布,为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的两层机制,将于本月16日生效,该委员由9人组成,任期自新机制后为期两年。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为委员会的主席,余下的8名成员,5人来自法律界的人士,及3名社会界人士,包括郑维志博士、刘燕卿和李焯芬教授。。
该委员会由张举能任主席,5名来自司法界人士中,包括4名法官及1名资深大律师: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和陈兆恺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关淑馨法官,和资深大律师冯柏栋,另有3名来自不同界别人士,包括:永泰地产有限公司主席郑维志博士、香港乳癌基金会总干事刘燕卿,和共建维港委员会主席李焯芬教授。
委员会的人员中有5人为法官。(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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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表示,司法独立受《基本法》保障。在推展两层机制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时,司法机构依循的基本原则是不可削弱司法独立。任何对司法决定的不满,只可透过适用的法律程序,如上诉或覆核的方式处理。他另指,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资深法官和来自不同界别的社会人士,他们分别在司法或其所属的专业及公共服务范畴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有助提高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机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
咨询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分别为:(一)就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作出监察及提出意见;(二)就法庭常规/程序中识别导致或可能导致投诉之处,并适切地提出改善建议;及(三)就改善投诉处理机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