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曾荫权案为何与名嘴郑经翰扯上关系?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在审批数码牌照时,被指接受与申请牌照的雄涛数码的股东黄楚标谈租约一案,进入第四日审讯,辩方律师在盘问时,突然提起郑经翰之名,原来这宗与数码广播牌照有关的案件,确无意中与这名名嘴扯上了关系。以下是今天聆讯的主要点:
雄涛广播于2008年申请AM电台声音广播牌照,公司持牌人及主事人正是前电台名嘴郑经翰。
辩方问:“郑经瀚是一个富争议的人?”证人回应:“系,我唔反对!”
根据《基本法》47条,行政长官只须向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财产及记录在案。
控方今传召第二名证人,前行政司长官私人秘书蔡杰铭作供。虽然本案控罪的关键时间,在2010年雄涛数码申请数码牌照才开始,但代表曾荫权的英国女御用大状万江仪盘问蔡,却突词锋一转,改口查问蔡于2008年7月至11月期间,担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处理雄涛广播申请AM电台声音广播牌照事宜。
要点一:2008年雄涛广播公司主席--郑经瀚
蔡称,他当时负责草拟有关广播牌照的文件,以便交给行政会议作出讨论及审批。根据万江仪呈上的文件,2008年雄涛广播的股东有夏佳理、李国章、李国宝、郑经瀚和黄楚标,夏佳理和李国宝为时任行会成员,郑经瀚则是雄涛主席及持牌人,而何国辉是雄涛的行政总裁。蔡杰铭确认资料正确,并指当时郑经瀚为雄涛广涛主事人及持牌人,负责处理向政府申请广播牌照事宜。
要点二:我不反对郑经瀚是争议人物
郑经瀚曾是前任立法会议员、立法会资讯科技广播委员会主席、出名的电台节目主持人。对于郑经瀚背景,万江仪很慎重的提问:“若我说,郑经瀚是一个富争议的电台节目主持人,是吗?”蔡杰铭笑说:“是,我不反对。”蔡并称,据他的记忆,郑经瀚当时积极争取开设数码广播电台,更拉拢新城电台结盟,亦邀请蔡在2008年8月14日午餐会议。
广播事务管理局就发新广播电台牌照,进行公众咨询,公众普遍欢迎加设一个新的广东话广播电台。蔡杰铭同意,当时商务及经济发局认为,向雄涛发出广播牌照,可对广播巿场增加健康平衡的竞争、引入新技术、而雄涛亦可推广数码广播技术,亦考虑了三个建议办法,包括增发AM或FM频道、引入数码广播连流动电视广播、拨发新频道予数码广播。
蔡指,局方当时认为增加AM或FM频道有困难,至于引入公营广播,会加重公帑支出,业界包括商台及新城对数码广播表态一般,但找不到反对理由。行政会议于2008年7月开会时,蔡亦有列席,会议上提及在坪洲兴建发射站会有困难,不过行会最后原则上批准雄涛广播获发AM声音电台广播牌照。
要点三:《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只须向终审法院法官申报财产
此外,庭上又提到,根据《基本法》第47条,行政长官只须向终审法院法官申报财产,以及记录在案,不过控方首名证人、现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常任秘书长刘焱指,1997年2月行政会议设立成员的申报制度,包括物业、投资以及配偶等资产申报,不过行政长官自愿根据政治委任官员及行会成员的申报利度,作出申报。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