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性侵案改口供 叔叔扮律师盘问 著事主称撼亲脑唔记得
声称遭父强奸的女童,涉在家人干扰下于庭上改口供案续审,女事主今(22日)继续作供。她讲述叔父等家人如何教她应对律师等人,并透露祖母等人因怕被闭路电视拍到,上她家亦行楼梯,后改到公园商谈对策。期间事主的叔叔并“扮律师”,教事主称“撼亲个脑,乜都唔知”,及假装“头痛、失忆、无知”。事主称她“嫌麻烦”,遂表示:“识㗎啦,识do㗎啦。”
为避开闭路电视行楼梯
现年17岁的女事主X今日继续在屏风后作供,讲述叔父在公园“扮律师”。她指,叔父和爷爷于上庭前数天到她的家中,和母亲倾谈。及后,嫲嫲亦到达,并透露为避开闭路电视镜头,到X单位时曾行楼梯。
嫲嫲称警察查严电话又跟踪
他们继续倾谈,期间有人表示要抽烟,X等六人遂到楼下公园。由于嫲嫲称:“呢排警察check得严,电话又跟踪。”因此X、X胞弟、母亲和嫲嫲遂行楼梯,避免遭闭路电视拍到。
X嫌麻烦回应识架啦
叔父在公园著X“帮老豆”,包括要她“搞串个party”。叔父又扮律师,谓:“喂,靓妹,你好讲真话。”要X答:“我唔知呀,我撼亲个脑,乜都唔知。”又要X假装头痛、失忆、无知。叔父又指,若警方得知事件,X和胞弟便会住宿舍,母亲或要入狱。叔父、祖母及祖父又曾分别给她和胞弟200元人民币、500元港币及100元港币。X当时“嫌麻烦”,遂表示:“识㗎啦,识do㗎啦。”
本案涉及5名的被告均是女事主X的亲属,包括父亲(44岁)、母亲(42岁)、嫲嫲(67岁)、叔父(39岁)及爷爷(65岁)。父亲、嫲嫲、叔父及爷爷被控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23日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使X在高院刑事案中更改原拟作出的证供。
父亲及母亲另被控于2018年10月20日妨碍司法公正,即使母亲及X离开香港,意图她们不以控方证人身份在刑事案中作供。
案件编号:HCCC12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