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曾荫权曾作69次琐碎申报 唯独无报与黄楚标关系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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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荫权在任内期间涉嫌接受深圳豪宅装修及渎职案进入第二天,控方今日(11日)继续读出开案陈辞,主控官David Perry QC披露详细的出入境纪录,证明曾荫权、曾妻曾鲍笑薇、黄楚标及李国宝曾于行政会议向雄涛广播有限公司批出牌照后不久,“前后脚”出境往内地,曾氏夫妇其后与李国宝一同返港。主控亦披露曾荫权其中一名儿子曾参与本案的租务协议,而曾荫权2名兄弟都曾委托案中受勋设计师何周礼在2008年进行工程。
此外,主控又指曾荫权明知他与黄楚标有著密切关系,但未有在行会审议数码牌照时申报,反而另一行会成员夏佳理,因是雄涛的股东而自动申请避席。曾荫权直至事件被传媒揭破,才作“策略性披露”。

被告曾荫权今早继续与妻子手挽手步入法庭。(钟伟德摄)

雄涛广播股东包括李国宝及李国章

主控在庭上展示的雄涛广播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单,除作为主要股东兼董事的黄楚标,其余股东并有李国宝、李国章和夏佳理。其中夏佳理亦是行政会议成员,他在行会审批雄涛的牌照期间,主动向时任特首曾荫权申报利益冲突,而曾亦批准夏避席有关会议。

然而,曾荫权明知他自己正与黄楚标洽商租约问题,并有这关系需要申报,仍故意未有向行会成员披露。控方呈堂的政府内部通告,清楚解释政府官员应有的操守和廉洁标准,主控官指身为政府高官的曾荫权,甚至有份撰写该内部通告,又在公开场合演说提及官商勾结,曾本人更是自1967年起加入政府,应深明申报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

控方透露雄涛的股东包括(从左至右):李国章、李国宝、黄楚标及夏佳理。(资料图片)

曾荫权曾作69次相对琐碎申报 唯独不报与黄楚标关系

主官又指,曾荫权深圳大宅一事在2012年曝光,控方指他急忙借商台节目解画,节目上自称无想过涉及利益冲突因此没有申报。但控方却指记录显示曾荫权曾在44次会议中,作出69次利益申报,当中申报的性质,甚至比本案还要琐碎。曾荫权曾在行政会议审批上环一个土地发展项目时,主动申报他是香港建筑师学会的赞助人。控方因而认为,曾荫权是故意隐瞒与黄楚标在深圳豪宅协议上的关系,而非不知道要申报。

主控:曾发稿称申报应谨慎从严 自己却有所隐瞒

主控进一步指,曾荫权除主动申报“相对琐碎”的利益冲突,亦曾于2010年9月发新闻稿,指刘皇发没有向行政会议的申报资料中,列明他持有“嘉忠投资有限公司”作投资用途,亦没有申报该公司2月时购入16个位于元朗的楼花单位,曾荫权籍此重申“申报利益制度应谨慎从严”。但讽刺的是,特首办发出这份新闻稿时,正是距离雄涛广播得到初步发牌批准前1个多月、曾荫权与黄楚标就深圳大宅协议的时候,曾更透过曾太汇款80万元人民币给黄楚标关连公司。

控方指李国章其实并无资格在DBC作控制角色。(资料图片)

控方指李国章不合资格仍获批在DBC作控制

控方下午陈词指,2012年1月的行政会议上,曾荫权批准李国章以香港数码(DBC)的董事身份对该公司作出控制,但实质上李国章作为李国宝的胞弟,李国宝又是电讯盈科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电讯条例》李国章属于“丧失资格的人”,不可对持有声音广播牌照的法团作出控制。相反,夏佳理作为雄鸿的主要股东,避席不参与审批广播牌照的会议,则是考虑到自己有显著的利益关系和公众观感,而曾荫权因此批准他避席。

主控指曾在事件曝光后才作“策略性披露”

主控官又指出,《东方日报》及《太阳报》于2012年2月20日披露曾荫权出席澳门的饭局,而且质疑他作为特首的操守,而《星岛日报》其后亦刊出质疑曾荫权行为的报道。翌日(21日)曾太即与深圳东海集团签订深圳大宅的租约,至同月22日,曾荫权主动上电台及电视节目,并首次披露深圳大宅的存在。

曾荫权在电台节目中更自称"I am a Hong Kong boy. I am a Hong Konger",退休后只会到深圳暂住,长远仍会留在香港,超过10份报章紧接报道深圳大宅,部份报道更有豪宅内部设计图等细节。主控认为曾荫权是事件曝光后才作“策略性披露”,但这只是公关手段,因为他已预见传媒会追访此事。

曾荫权原想租用深圳东海花园君豪阁(图右),楼高32层,是附近最高的豪宅,顶楼复式单位拥有无敌景观。(陈焯辉摄)

主控官指曾氏夫妇最终放弃租约只为抽离事件

控方在庭上引述曾荫权在电台节目的说法,他承认乘坐朋友的私人飞机和游艇,但称他接受的款待不涉及利益冲突。又称他明白公众对于特首的期望很高,甚至比97回归前更严格,不单止要求特首清白,而且要“比白更白”。主控官指曾荫权声称明白规矩,自己没有做任何错事,但其说法只为转移视线。

曾氏夫妇在2012年8月10日,中止与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的租约,并放弃已经支付的80万人民币。主控质疑若果曾氏夫妇认为租约无问题,而退休后又打算搬进当时已装潢好的深圳大宅,为何要放弃80万元?主控认为曾荫权此举是想从事件中抽身,与深圳大宅保持距离。

曾荫权与妻子到汕头帝豪酒店渡假后,用特首办信纸发函致谢。(网上图片)

控方又指,根据入境处出入境记录,曾鲍笑薇于2011年2月曾离境到内地,而何周礼和黄楚标当时皆身处内地;至雄涛广播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获正式发牌后,3月30日黄楚标离港往内地,曾荫权与太太则于翌日3月31日出境;黄楚标其后于4月2日回港,曾氏夫妇则在2日后过关回港。

曾荫权夫妇在接受汕头酒店接待后所发致谢函全文

主控指,根据一封曾荫权在4月11日撰写的信件,他当时用行政长官办公室的信纸发信。曾荫权感谢汕头帝豪酒店,为他安排外游期间的住宿,自称在该酒店受到高规格待遇,信中内容包括“酒店富丽堂皇,服务和食物水平俱达一流标准,我和内子同感惬意”,并将此信副本发给黄楚标。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和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指,曾荫权于2011至2012年担任行政长官期间,在审批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其后改称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交还AM声音广播的电台牌照、呈交数码声音广播的电台牌照及考虑李国章担任数码广播有限公司时,在无合理辩解下接受深圳福田东海花园的装修工程。

两项“行为失当”罪名指,曾荫权于2011至2012年担任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主席时,在审批雄涛广播多项申请时及建议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接受勋章时,均没有向行政会会议等申报或隐瞒,他与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就东海花园物业的租赁进行商议,以及何周礼正为该物业进行室内设计工程。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