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主控官:曾太曾到东亚银行收李国宝35万

撰文: 陈雯慧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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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荫权在任内期间涉嫌收受利益,接受深圳豪宅装修一案,在遴选出8女1男陪审团后,案件正式在高等法院开审,主控官David Perry读出开案陈词,他向陪审团解释开案陈词需时2日,但若用一句话作总结,他会说:“本案关乎廉洁、诚信和公职生活的操守。”本案的被告是前行政长官,关乎他与一名商人的关系和贪污行为。主控称,作为香港最高的政府官员,被告获授予权力和影响力,不应该利用公职满足私利,因为“服务公众不应该是满足自己”。
主控官透露,曾荫权租用的退休居所,不但为商人黄楚标相关公司持有,该单住装修费更遭300万,曾妻更曾带同风水师与建筑师一同到深圳视察,该建筑师之后亦受勋。

被告曾荫权早前否认三项控罪。(罗君豪摄)

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 在陈词称,被告曾荫权(72岁)于2010至2012年作为行政长官,他有份参与向私营企业批出广播牌照,即本案牵涉及的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及商人黄楚标。

曾被指秘密向商人租用深圳6000呎豪宅物业

他指曾荫权在2010年间与黄楚标达成协议,曾2012年退休后,会入住深圳一幢逾6000几呎的住宅物业,而该物业在2011年至2012年,经过高规格的装修,物业有3层楼,36楼天台上设有空中花园、图书馆(内有书法房)及装满影视器材的房。

主控又向陪审团展示客厅、主人房的图片,是未来的设计图样,所有装修都是合符被告期望而做。他指曾荫权与黄楚标的协议是秘密进行的,没有向行政会议披露,亦没有告知他的同事。控方认为曾荫权因此而对雄涛广播有限公司作出有利的决定。

主控官David Perry QC(左)及资深大律师郭栋明(左二)今早一同到达高等法院。(罗君豪摄)

曾的退休豪宅 装修费逾300万

主控David Perry在下午陈词时,进一步向陪审团解释曾荫权如何身陷利益冲突,曾退休后计划迁入的深圳物业,其装修费超过300万港元,而且由本港著名建筑设计师何周礼绘画图则和监督,何周礼为此收取约35万元报酬,付款公司是东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何周礼却不是由曾荫权亲自委托,而是由商人黄楚标委托,黄楚标是深圳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和东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而2间公司都与申请广播牌照的雄涛广播有限公司有连系。

就在2011年初,曾荫权推荐何周礼加入授勋名单,最终亦由曾批准向何授勋,何同年10月获颁荣誉勋章。控方亦指,曾荫权妻子不时到深圳与何周礼会面。

何周礼(右)受勋当天与曾荫权夫妇合照。(资料图片)

曾荫权太太曾带风水师与何周礼到深圳视察

主控官指,就深圳物业装修,被告妻子与何周礼几乎定期每月见面,被告、被告妻子和何周礼于2011年2月18日在礼宾府首次见面,之后再见了13次,主要都是被告妻子与何周礼在深圳物业、何周礼公司会面,最后一次为2012年1月18日被告妻子带同风水师,与何周礼到深圳视察物装修。

主控官强调,物业装修符合被告期望,但何周礼的装修设计顾问费35万元却由黄楚标𣄃下的东海(联合)有限公司支付,首付费用17.5万元于2011年3月7日以支票支付,余下费用在2012年7月支付,刚好是被告退任行政长官后的一周,而何亦与黄的另一间公司签下建筑装修合约。

曾荫权曾在电台节目主动交待深圳居所的问题。(网上图片)

曾只在电台节目提租屋事件 无发新闻稿交待

主控官续说,2012年1月后,被告再无和何周礼开会商讨深圳物业的装修,因为在2012年2月事件在传媒曝光,传媒开始关注被告的操守,被告却在没有发任何正式新闻稿下,于2012年2月26日主动到商业电台《政经星期天》讲述深圳物业,主控官认为,被告出席商台节目的目的,是希望控制资讯、限制详细资料流出,及避免事件曝光,认为被告有心隐瞒他真实的意图,即他在电台节目指自己尚未签定租约,只是有意租用物业,因未成事,所以无作申报,解释事件不涉及利益冲突。

不过主控官指,被告由1960年代担任公务员,清楚知道申制度,他出席电台只是处理被批评的声音,而有关租务已于14个月达成协议,认为被告存心隐瞒,作出有利于雄涛广播的决定。

被告曾荫权被指在宣布发数码牌照后当晚,与获牌公司股东李国宝一同离港。﹙资料图片﹚

曾太曾在李国宝手上收取35万

主控官又爆出惊人内幕,指2011年11月2日,行政会议通过原则上批出雄涛广播的数码声音的电台广播牌照,并于11月5日的星期五下午举行记者会,由政府官员讲述审批理由,但同一时间,即11月5日晚上6时,被告与妻子返内地渡周末,同行者并包括雄涛广播的股东黄楚标和李国宝,根据出入境记录,之后被告和妻与李国宝一同回港。

另外,2010年7月中,政府就数码广播牌照进行公众咨询会期间,被告妻子于7月16日在东亚银行中环总行收取35万元现金,该现金来自李国宝,但主控官质疑,李国宝是雄涛广播其中一名股东,而该公司更于2011年11月刚获批数码广播牌照,之后又于2011年11月5日一起同游,但被告出席电台节目时却没有向公众解释个中因由。

2013年廉政公署取得有关深圳物业的三份文件,即一份租约、一份租约补充文件、一份租金收据,该租约于2012年2月21日订下,租金收据日期为2月23日,租金为80万元人民币,当中包括李国宝给曾太的35万元。

主控指曾荫权涉及的不当行为有3个方面:

曾滥用作为特首的职权;
曾正审批发牌的广播公司,与他想租用的深圳物业有连系,公众对此是有知情权,惟曾隐瞒了有关安排;
曾隐瞒受勋的设计师何周礼就是为他装修深圳物业的人。

现年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和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指,曾荫权于2011至2012年担任行政长官期间,在审批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其后改称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交还AM声音广播的电台牌照、呈交数码声音广播的电台牌照及考虑李国章担任数码广播有限公司时,在无合理辩解下接受深圳福田东海花园的装修工程。

两项“行为失当”罪名指,曾荫权于2011至2012年担任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主席时,在审批雄涛广播多项申请时及建议建筑设计师何周礼接受勋章时,均没有向行政会会议等申报或隐瞒,他与雄涛广播主要股东黄楚标,就东海花园物业的租赁进行商议,以及何周礼正为该物业进行室内设计工程。

审讯明天继续。

案件编号: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