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科企巨擘联盟、Google澄清︰关注起底修例 从无计划撤离香港

撰文: 郑秋玲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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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互联网联盟(AIC)回复《香港01》表示,致私隐专员信函是表达业界的关注,由组织代表逾15间科企成员,但信件中并无提及个别成员,并澄清无科企成员准备撤离香港。Google亦回复本网,转述亚洲互联网联盟(AIC)的最新回复,指无成员计划撤离香港,《华尔街日报》提及的Google、Facebook、Twitter等,从无表示过会拒绝在香港提供服务。

港府计划本立法年度会提交有关打撃“起底”行为的修订条例草案。《华尔街日报》报道指,Facebook、Twitter、Google等多间互联网企业组成的亚洲互联网联盟(AIC),私下去信港府,表明忧修例可能令到其公司及员工受用户行为牵连,若推动修例可能撤出香港市场,停止向香港地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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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警告会撤港的Google,亦回复本网,转述亚洲互联网联盟(AIC)的最新回复,指《华尔街日报》不正确(incorrect )。(网页截图)

亚洲互联网联盟(AIC)回复《香港01》表示,致私隐专员信函是表达业界的关注,由组织是代表逾15间科企成员,但信件中并无抽出提及个别成员,并澄清无成员有撤离香港计划,指《华尔街日报》的报道断章取义、不准确(inaccurate)。有关信件全函已上载到AIC网站。

AIC网站现公开致私隐专员信函(仅供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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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警告会撤港的Google,亦回复本网,转述亚洲互联网联盟(AIC)的最新回复,指无成员计划撤离香港,称《华尔街日报》不正确(incorrect ),有关报道提及的科企,从无表示过会拒绝在香港提供服务。

在第5页“建议”部份,AIC提到科技平台为避免惩处的“唯一方法”,只有避免在香港投资和提供服务,要求当局澄清追究有关社交平台法律责任的法理依据。(文件截图)

翻查AIC今日上载向私隐专员发出的信函,在第5页“建议”部份,提到在评估言论是否涉嫌违法,引入严厉惩处,如同鼓吹有关社交平台对当局将有关帖文下架的要求“照单全收”,变相是鼓励平台过度审查用户,将对言论自由造成极大影响,并不符合全球规范和趋势,科技平台为避免惩处的“唯一方法”,只有避免在香港投资和提供服务(The only way to avoid these sanctions for technology companies would be to refrain from investing and offering their services in Hong Kong)。

但此举将剥夺香港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亦会制造新的贸易壁垒,及影响香港作为创新科技发展的枢纽,AIC再三要求当局澄清,追究有关社交平台法律责任的法理依据,以释除各大科企的疑虑。

AIC回复《香港01》表示,由组织代表逾15间科企成员,表达对修例的忧虑,但无人提过可能会撤出香港。(AIC网页截图)

据AIC网站,其成员包括Apple、facebook、Google、Amazon、LINE、Linked in、Yahoo!、Twitter、CLOUDFLARE等。

▼政府拟修例规管“起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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