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已打针男子内地来港 违反检疫令外出、脱下手环 判囚7日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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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公布,一名44岁的男子6月2日由内地来港,由于他已完成疫苗接种,仅需在家检疫7天,但他仍然违反检疫令,在突击检查中被发现他脱下手环及离开其检疫地点。他今天(17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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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4岁男子因违反《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七日。

该名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的男子于2021年6月2日入境时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7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2021年6月4日的突击检查中,被发现脱下手环及离开其检疫地点。

他被控两项违反《规例》第8(1)、8(4)及8(5)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就两项罪行各被判处监禁8日,同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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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截至今日,共有143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