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保安局声明:不得到维园参与非法集结 警将果断行动执法
六四事件踏入32周年,警方今午(4日)2时起引用《公安条例》,维园足球场及中央草坪,以及由高士威道进入维园通道和来往中央图书馆与高士威道的天桥。保安局下午4时再发声明,提醒市民不得到维园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重申警方会采取果断行动,严肃依法处理,若市民逗留在被封锁的维园一带,最高可被判监1年,在其他地方参与非经批准公众活动亦同属非法集结,最高亦可被判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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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下午4时发声明,指警方已引用《公安条例》(第245章)第17(4)条封闭维多利亚公园中央草坪、足球场和篮球场及通往该等地方的通道,禁止公众人士进入,强调巿民必须遵守,否则违法。
保安局重申,任何人不得参与、宣传或公布任何未经批准集结,警告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若有人尝试挑战法律,包括《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公安条例》、《香港国安法》等,警方会采取果断行动,严肃依法处理。
声明引述《公安条例》第17(4)条解释警方若有理由相信公众集会相当可能会在违反《公安条例》,阻截和封闭通往该公众地方及其邻近的其他公众地方的通道,以阻止有关公众集会的进行;《公安条例》第17A条亦订明,任何人未经准许,明知而进入或逗留在已根据第17(4)条封闭通道以禁止其进入的公众地方,即属犯罪,最高可被判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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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又指,警方早前已根据《公安条例》禁止有团体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集会,上诉委员会聆讯后亦决定维持警方的决定,因此有关集会属未经批准集结。若任何人参与于其他地方举行的未获得批准的公众活动,同属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最高可判处监禁5年。
市民:又唔系杀人 都要用几千人去布防
身穿黑衣的林先生专程由离岛到维园,他指,支联会集会已不获批,泛民团体都呼吁市民自行悼念,不认为今日有安全风险,直言警方围封维园“无谓”,“每个人嚟公园行下都可以㗎,唔一定吹鸡先嚟,有咩危险呢?”他直言:“咁样打压唔会阻止到人心。”他指,国安法实施后,整个香港已改变,六四悼念活动及异见者被打压,坦言会有无力感,但不会忘记六四历史,“唔好畀嘢遗忘,要一代代薪火相传。”
有身穿黑衣的周先生及黄小姐也特意由新界前来维园悼念六四。对于身穿黑衫及叫口号被指有机会违法,二人称,无惧身穿黑衫,“黑衫好普通颜色,唔需要大惊小怪。”黄小姐指,六四集会已被禁止,认为警方围封维园不必要。周先生指,“想亲身睇吓有几无聊,又唔系杀人,都要用几千人去布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