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卡实名制|新例9月1日生效 旧卡2023年2月23日前须登记

撰文: 劳敏仪 钟妍 麦凯茵 陈嘉慧 黄咏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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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今年一月尾推出手提电话SIM卡实名登记制作公众咨询,建议规管储值卡,商务及经济事务局局长邱腾华当时称,立法是为了打击电话骗案及科技罪案等。
咨询期已于3月20日完结,邱腾华今日与通讯事务总监梁仲贤交代咨询结果。
邱腾华表示,原先文件初建议每个用户可登记最多3张储值卡,但收到不同意见,无论是个人或企业都觉得少。首先把个人同企业用户分开,个人需要较低, 每个个人可向每个电讯商最多登记10张储值卡,企业用户最多登记25张。如以4大电讯商登记而言,个人可最多持有40张,企业可持最多100张储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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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腾华表示,法例在6月4日刊宪,6月9日提交立法会,透过先订立后审议,通过后,9月1日生效,180天即约6个月,实施第一期电讯商登记工作准备,明年3月1日市民先开始登记,买新卡就登记,至于用旧卡,如果继续用要登记,登记时间用360日计,2023年2月24日全面实施实名制登记。

梁仲贤表示,市民可用不同方法登记,到店舖登记,电讯商面对面核实,如用电子平台如流动应用程式APP或网站;用户也可以用“智方便”做验证登记,他又称,任何核实方法都不能滴水不漏,要求电讯商尽力核实,“如尽力,基本上不会如何惩罚他或追究责任, 有关细节会在执行指引交代。”

就执法机构可以在逼切情况下不用法庭手令都可以索取储值卡资料,邱腾华回应称,对于是否包括国安法,“ 就睇返本身条例,如国安法容许某情况可以唔使手令, 系法例订明就唔使。”

早前的咨询文件提出8大建议,包括电话储值卡申请须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而每名用户亦只能向每间电讯公司申请不多于3张储值卡,当中引起私隐关注的建议,为执法部门可在紧急理由下无手令要求取得用户资料。

咨询期本来只有一个月,于2月28日结束,后来政府以让市民有更多时间研究为由,延长公众咨询期20日。

1月29日,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提出,就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展开公众咨询。(资料图片梁鹏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