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明日大屿耗费逾万亿 女记者求法庭禁止计划 败诉兼须付讼费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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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媒女记者指明日大屿涉及的建造费逾万亿元,违反《基本法》中财政预算量入为出的原则,因而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禁止该填海计划。高等法院法官今(20日)颁下判辞,拒批司法覆核许可,又指是次申请是滥用司法覆核的程序,要女记者支付政府的讼费。
申请人曹敏仪,答辩人特首林郑月娥。
指计划有违量入为出原则
法官在判辞指,《基本法》第107条提及“财政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但法官强调该条文只是定出一些概括性的原则,即香港政府应力求收支平衡及避免赤字。“量入为出”的原则并非政府在每一个财政年度均必须恪守、一成不变的原则。
官称要从长远及整体角度考虑
法官又指,明日大屿这样大规模的项目,不可能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完成,而收入和得益亦不可能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全数累算。因此,在考虑是否已遵守“量入为出”的原则时,重点是要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作出考虑。法官认为,申请人未能提出任何实质的证据,以支持政府在决定推行该计划时,没遵守“量入为出”原则。
计划是否值得推行非法庭决定
法官亦认为,申请人是藉是次申请质疑该计划的价值。法官强调,该计划是否值得推行,不应由法庭判断。
由于是次申请不具可供合理争辩的论据,也没有任何胜诉机会。此外,法官指是次申请欠缺理据,实质上是滥用司法覆核的程序,因此颁令申请人需支付答辩人的讼费。
案件编号:HCAL240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