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员被发现藏镭射笔囚4月 今放弃上诉须即时服刑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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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2日为反修例运动一周年,一名34岁女会计文员在旺角遭警员截查时,被发现藏有一支镭射笔。她在裁判法院被裁定1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被判监4个月,准保释等候上诉。高等法院今(17日)处理案件时,文员表示放弃上诉,需即时服刑。

上诉人张予婕(34岁)被控于2020年6月12日,在旺角山东街中侨商业大厦地下外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管有一支雷射笔。

她今放弃上诉,需即时服刑,被带离法庭时,向旁听人士做出“五一”手势。

案件编号:HCMA9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