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教师示威举手势叫口号 官指会推高现场人士情绪 判囚3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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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教师去年5月一次示威活动中,于铜锣湾高举“五一”手势及大叫“五大诉求”及“光复香港”等口号被捕,他早前承认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案件今(7日)在东区法院判刑,裁判官指案发时有人集结及纵火,被告高叫口号会推高现场人士的情绪,可引致不可收拾的后果,判被告入狱3个月。
被告郭伟文(50岁)承认于去年5月27日,在轩尼诗道作出喧哗或扰乱秩序行为,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被告冲出马路叫口号
案情指,当天有群众在轩尼诗道聚集,反对国安法及国歌法游行,该集会未有获得批准,警方在崇光百货外设下防线,被告在下午2时许于怡和街出马路,阻塞交通,并举起右手五指和左手食指,高叫“五大诉求”和“光复香港”口号,期间有人和应“缺一不可”。警方曾作出劝告但被告拒绝离开,最终被捕。
被告求情时透露,他曾在本地的大专,及内地的大学教批判思考及哲学等课,个人倾向理想主义,他想为社会不公义发声而犯下本案。
官指本案可见情绪失控十分可怕
罗官判刑时指,被告有50年人生经验,并曾受过高等教育,一生奉公守法,惟受情绪影响冲昏头脑,从而犯下本案,可见情绪失控十分可怕。故不能忽略对公众安全的严重性,须判监禁刑罚。
案件编号:ESCC 248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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