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粉岭公路6死九巴车祸 车长被判囚4年 官斥被告罔顾乘客安危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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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公路前年12月发生酿成6死38伤的车祸,车长疑未有紧握軚盘,令一辆978号九巴失控撞向栏杆和大树,巴士上层遭剖开,有乘客被抛出车外。肇事的57岁车长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和受严重伤害两罪,求情称当时“个人硬咗”,扭軚不及致车祸,向死伤者和家属衷心致歉。被告今(28日)于区域法院被判4年监禁,以及停牌5年。法官判刑时指,本案导致多人死伤,多个家庭失去挚亲,属严重事故。而被告驾驶时曾垂头和打呵欠,并非完全清醒,罔顾乘客安危,判刑须具阻吓性。

被告文志光(57岁)涉于2019年12月18日在新界粉岭公路往上水方向、近松柏塱的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九巴,导致6名乘客死亡和8名乘客受严重伤害。他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以及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严重伤害。

新界北总区重案组总督察徐嘉颖判刑后表示,判刑反映案件严重性,呼吁驾驶者,特别是职业司机,需对乘客及道路使用者肩负起安全责任,驾驶时要专注密切留意道路情况,时刻忍让,小心驾驶。

新界北总区重案组总督察徐嘉颖(左)指,判刑反映案件严重性。(陈家怡摄)

法官指被告案发时有睡意 罔顾乘客安危

法官谭思乐今判刑时指,被告在片段中有垂头和打呵欠,关键时刻有睡意,并非完全清醒。谭官称,车祸导致多人死伤,多个家庭失去挚亲,是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严重事故,他罔顾乘客安危,判刑须具阻吓性,亦要考虑到本案被告愿意承担罪责。

谭官就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和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严重伤害罪,分别以5年和4.5年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并就求情各罪减去2个月刑期。由于两罪涉同一事件,谭官判第二控罪的10个月刑期分期执行,共判监4年。他判处被告就两罪分别在5年和2年内不准驾驶,同期执行,他另须自费报读驾驶改进课程。

巴士擦过防撞栏冲入路旁的草丛 撞击后上层车顶被削开

案情指,当日下午约4时13分,被告驾驶一辆载有72人的巴士经过粉岭公路近松柏塱一个轻微右拐弯时突然左转,擦过防撞栏冲入路旁的草丛。撞击后巴士上层车顶被削开,2名乘客被抛出车外身亡,另4名乘客因头部受伤、颅内骨折或身体多处受伤等伤重不治。生还乘客有38人受伤,其中8人伤势严重。

被告曾对救护员称“一时睇唔到,冚左落棵树到”,称是欲拾起将跌下的水樽,及在驾驶期间“瞌一瞌”。呈堂片段显示,被告左手一度离开呔盘放到大腿附近,并拨弄面部,他未有扭右呔盘,令巴士冲入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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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早前求情时 向所有伤者和死者家属道歉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驾驶巴士18年,被捕后一直希望认罪负责,他深感愧疚,虽然知道认罪不能改变惨剧,但仍想在庭上想向所有伤者和死者家属道歉,表达悔意。辩方指,被告主动撤销担保,愿意尽快服刑以承担罪责,望法庭能考虑其悔意轻判。

辩方表示,巴士意外前行驶稳定,无左摇右摆。片段可见,被告左手在离开軚盘后持续移动,他是处于清醒状态。被告忘记曾称“瞌一瞌”和尝试捡水樽,被告指在驾驶时突然“个人硬左”,反应不及导致意外,而非因瞌着。

案件编号:DCCC 90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