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16幢历史建筑遭拆卸 有建筑逾百年历史 3幢评级前遭抢先拆毁

撰文: 王洁恩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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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早前曾透露,过去五年共有15幢已评级或拟议评级的历史建筑,及1幢尚待评级的建筑物被拆卸。发展局日前进一步交代该16幢建筑物的名单,除了佑宁堂、锡克庙、粉岭戏院“上榜”外,当中不乏有逾百年的历史的建筑物,例如元朗十八乡山贝162及163号村屋。
另外,有三幢建筑物曾被古迹办拟议评级,惟在正式确定评级前已被“抢先”拆毁,最终古咨会不再就评级进行评估。至于属于政府建筑物的新秀大厦,文件更揭露政府在未评级前,去年已自行拆卸建公屋。
前古咨会成员、港大建筑保育副教授李浩然称,名单上有不少战前建筑物,由于本港战前建筑越来越少,对此感可惜。他指由于大部分为私人建筑物,古迹办无权阻止清拆,故建议政府可从地契入手,加入条款限制业主发展。

元朗十八乡百年富商村屋前年被拆

在名单中,历史最悠久的是元朗十八乡山贝162及163号的村屋。村屋建于约1900年,即至今已有约121年历史。虽然属于三级历史建筑,但早在2019年被拆。
根据古咨会资料,相信该址是林鸿茂在1900年兴建,他是贡生,亦是富商。而在163号的村屋中,他其中一位儿子林庆云曾居于该址。

施勋道20号大宅最初由亚当斯先生(Mr. F.R.J. Adams)持有,具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风格,后来在1997年转予香港政府,但在评为二级历史建筑前已被拆毁。(古咨会图片)

曾被拟议评级 “插队”评级仍不保

另外,有三幢建筑物曾被古迹办拟议评级,但在被正式确定评级前已率先被拆,分别是被拟议评作二级历史建筑的山顶施勋道20号、大澳街市街2号及4号,以及拟议评作三级历史建筑的西营盘德辅道西67及69号,建筑物在1920年代兴建。

资料显示,山顶施勋道20号、大澳街市街2号及4号,早在2016年已被拆卸。至于西营盘德辅道西67及69号,分别在2014年及2019年被拆毁。翻查资料,过往曾有传媒报道,当时有7个项目因面临发展计划,而获当局“插队”评级,当中包括大澳街市街2号及4号,惟最终仍然不保。

建于1973年的新秀大厦在评级前,已在去年被拆毁,以配合宏照道公营房屋第二期工程,兴建两座公屋大厦。(资料图片/罗国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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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秀大厦评级前 政府抢先拆

建于1973年的新秀大厦,位于观塘道2号。不过,在建筑物在评级前,已在去年被拆毁,以配合宏照道公营房屋第二期工程,兴建两座公屋大厦。

翻查资料,新秀大厦原名为“Gray Block”,曾被驻启德的皇家空军使用,及后被用作越南难民收容所,即启德北难民营。发展局表示,在古迹办的建议下,有关部门已保留了两件具代表意义的构件,以融入在新发展项目内。

发展局:接获拆卸申请会主动联络业主

发展局回复查询时指,在接获建筑的拆卸申请后,局方会主动联络相关业主,大部分业主同意作适切保育,当中包括保存建筑的特色定义元素,并将有关元素融入在新发展项目或作展示,或进行三维素描记录、相片或制图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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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学者倡从地契入手限制业主发展

前古咨会成员、港大建筑保育副教授李浩然称,名单上有不少战前建筑物,由于本港战前建筑越来越少,对此感可惜。当中如三级历史建筑佑宁堂,其现代主义建筑风格具有代表性;而坪洲大中国火柴厂更属于香港少有的工业文化遗产。他称大部分项目所在地区“睇唔到有发展必要”,甚至发展后会令社区环境变得更差。

他称,由于大部分为私人建筑物,古迹办无权阻止清拆。他建议政府可从地契入手,加入条款限制业主发展,又或当申请重建时,城规会可要求加入保育条件。他以大澳街市街2号及4号为例,该处有不少战前唐楼,政府应限制发展,包括不容许分割地皮,防止大型发展。

他举新加坡将部分地区划为文物区为例,限制区内发展密度,变相鼓励发展商翻新旧建筑,“拆咗再起成本会更高。”当中有例子于翻新后易手,建筑物升值三至五倍。他又称,现时评级制度笼统地将所有类别历史建筑物评级,只著重建筑风格,不能反映历史价值。他建议,政府应将历史建筑物分门别类,令建筑物与历史、文化挂勾,更能显示其重要性。

本土研究社郑捷龙:公众连知情权也丧失

对于有不少历史建筑物被拆毁,本土研究社成员郑捷龙认为很可惜。他批评政府未有主动公布名单,不单没有让公众参与及讨论,甚至连知情权也丧失,批评政府缺乏保育意志及全盘策略。

郑又指,政府目前未有适当运用公权力去保育文物,例如目前被包括在活化历史建筑的文物只占极少数,审批严格之余限制亦多,营办团体往往需要自付盈亏,部分文物财政上并不可能长期营运。他认为,《古物及古迹条例》至今已经实施45年,不少条文已经过时,故应重新检讨。他亦建议,长远而言,政府应在保育历史建筑基金投放更多资源,同时应更主动去收购值得保育的历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