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元老参与非法游行判刑 无视警方决定需判监 有贡献者准缓刑
多名泛民元老包括李柱铭、何俊仁和黎智英等,今日(16日)就参与前年8.18“流水式集会”,以及8.31“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被判监禁、缓刑。法官胡雅文在判辞中,明言虽然两游行均和平地进行,但法庭要考虑到2019年社会动荡的情况,当大量群众聚集,便会出现演变成暴力的风险,又指多名被告属知名人物,或会鼓励他人参与游行。法官亦指8.31游行属挑衅性,游行的主题及路线暗讽警方是罪人。不过最终考虑到部份被告对社会的贡献,决定判处缓刑。
各被告须服刑的总刑期。(详看下图)
两场游行均涉及警方
在8.18的案件中,9名包括黎智英、李柱铭在内的被告带头由维园出发,进行“流水式集会”,部份被告有份手持有“煞停警黑乱港,落实五大诉求”的横额,队伍游行至中环遮打道;而在8.31的案件中,有网民发起“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但没有获警方批准,包括黎智英、杨森在内的3名被告当日与群众,一同聚集在湾仔修顿球场,稍后亦身处在前往警察总部的游行队伍中。
无视警方决定有判监必要
法官指,虽然两案均是涉及未经批准集结,但考虑到2019年6月开始发生的社会动荡,认为判刑时可考虑到要保护公众、公开谴责及达致阻吓等原则。即使涉案游行和平地进行,但从当时的经验可得知,当大量示威者聚集时,他们的情绪容易变得高涨,即情况有演变成暴力的风险。两案被告知道警方已禁止游行,但仍无视警方的决定,涉及事先计划并继续参与游行,故需要判即时监禁。
9名涉8.18流水式游行被告的罪名及判刑。(详看下图)
具影响力人士可号召群众
法官续指,8.18案件的被告为知名及具影响力的人物,而具影响力的人可号召群众并影响他们,在动荡时期明知故犯,尝试以“流水式集会”绕过警方禁游行的决定,带领群众由维园出发游行,行为属挑战警方及法治。
李卓人区诺轩等曾出席记者会
法官亦指,案中被告均有良好品格、服务社会、为社会作出贡献,法庭判刑时会予以考虑有关因素。不过由于李卓人、梁国雄及区诺轩在警方拒批准游行后,出席呼吁市民塞爆维园的记者会,因此他们的量刑起点应更高。
李卓人及梁国雄被押送至荔枝角的情况。(详看下图)
部份被告对社会有贡献准缓刑
法官认为,吴霭仪、何俊仁、梁耀忠及李柱铭过往在不同界别作出贡献及服务社会,何俊仁更是一直支持非暴力,即使他在2006年及2019年均受袭,但仍坚持其非暴力立场;李柱铭也为令香港变得更好,而作出不少贡献,决定判他们缓刑。
参与8.31游行的3名被告的罪名及刑罚。(详看下图)
8.31游行暗讽警方是罪人
至于在8.31案件中,杨森与李卓人指他们当时行为属公民抗命,法官指法庭不会作价值判断,但判刑比重会视情况而定。
法官又指,3名被告故意忽视警方口号警告,及要求他们散去的警告旗帜,而且警察总部并非教堂,游行的主题及路线明显暗讽警方是罪人,亦涉及挑衅性。另外,众被告的身份或鼓励了其他人参与游行,令人以为可以犯法而不会受到惩罚。
杨森对社会及教育有贡献
不过,法官考虑到杨森曾获银紫荆星章,对教育、社会工作方面有莫大贡献,决定判处他缓刑。而李卓人及黎智英,虽然在本案亦分别被判入狱6个月及8个月,但由于部份刑期准与8.18的判刑同期执行,两人两案的总刑期为14个月。
多名资深泛民人士均有到庭声援。(详看下图)
多名资深泛人士到庭声援
多名泛民的人士,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公民党主席梁家杰、社民连吴文远、前立法会议员邵家臻和张超雄,以及外国驻港总领事馆人员,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和梁国雄妻子陈宝莹均有到场声援。
梁国雄妻闻判落泪
大部份被告均从没有案底,他们在法官判刑前,都有向律师致谢,及和朋友相拥,梁国雄更高呼:“集会无罪”。后来部份被告要判监,公众席有人大叫:“黎智英顶住”、“长毛加油”等,有支持者情绪激动,不住大叫:“撑住呀”、“加油呀”,获判缓刑的被告在犯人栏内向要入狱的同伴搭膊道别。一向表现坚强的梁国雄妻子陈宝莹,亦少有地落泪。
有人著李卓人入狱减肥
李卓人及黎智英因涉及两案,要再回法庭再次判刑,两人最后两案合共要服刑14个月,有现场人士大叫“阿人撑住!”又问他是否需要眼镜。有人并着李卓人减肥,李即在犯人栏内故作跑步,最后亦要随惩教人员进入犯人栏。
案件编号:HCCC536、53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