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集结案丨吴霭仪陈情指人民先于法律 曾写专栏评金庸小说人物

撰文: 周礼希
出版:更新:

西九龙法院今日就前年8月18日“流水式集会”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集会及游行等控告7名民主派人士判刑,当中包括现年73岁的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今次是她从政以来首次被控。她在判刑前解雇代表的资深大状亲自陈情,强调自己是法律的仆人,但法律亦要为人服务;当法律剥夺基本人权,就令法治受动摇。
曾有“香江第一才女”之称的吴霭仪在担任大律师之前,以时事、文学等题材活跃于香港文坛,亦曾在英国念法律时采访中英谈判。她曾撰写专栏专评金庸笔下的人物,更批评金庸不懂得写女人,获金庸在书中回应。
同案即将宣判的被告亦包括创立工党的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代表的资深大律师戴启思求情时指,何一直致力维护同性权益。
吴霭仪获判入狱1年、缓刑两年,何秀兰则判入狱8个月。

吴霭仪今早解雇其代表资深大状何沛谦,并亲自求情。她回顾指自己本来修读哲学,后于1981年改修读法律,当时正值中英谈判的年代。成为大律师后,吴霭仪认为新闻自由对香港未来为之重要,于是在《明报》担任编辑工作。

吴提到自己从事法律行业后5年,当选为立法局议员,在担任议员的18年中,期间处理过司法界的不同事务,包括相关政策、法援、法律行业的组织等,直指公众对法律行业的信心,在维护法治上很重要。

吴霭仪称基本人权被侵犯要发声 与民同行

吴霭仪在庭上表示,认为当基本权利受侵犯时应该要发声。她续指,市民依赖法律保护他们,当法庭利用法律剥夺基本人权,法庭的独立性、市民的信心及法治便会受到动摇,直言法治不单关乎法律,亦关乎政府管治。

她直言,集会自由及言论自由对港人弥足珍贵,亦是保障民主社会的活门,她认为自己单单在立法会受特权保障下说出漂亮言论并不足够,当市民决定集体表达对政府的愤怒,要求政府回应诉求时,她必定要与市民同行,不然她的承诺只会流于空谈。她又指,本案的游行人数达170万人,每个参与者都在雨中耐心等待出发,集会和平有秩序、非暴力,连特首林郑月娥亦认同游行和平进行。

她在陈情最后借用曾任英国大法官、获天主教会封为圣人的Thomas More之遗言,并稍作修改:“I stand the law’s good servant but the people’s first. For the law must serve the people, not the people the law.”她完成求情后,旁听人士掌声不断。

曾写专栏专评金庸武侠小说人物 成书获金庸写序

吴霭仪80年代末在《明报》点评金庸武侠小说的专栏分别为《金庸小说的女人》和《金庸小说的男人》,一共229篇,这些专栏后来结集成书,更获金庸亲自写序。她指,“金庸的人物塑造,公认一流,但我觉得金庸不懂得写女人。可能他过于从大男人的眼光去看女人,即使情深意恳地怜香惜玉,在了解方面也是隔了一层”金庸亦有回应“不懂得写女人”的批评,指他与吴霭仪两人性别不同,年纪亦有差距,故看法有所不同。同时,金庸称赞吴霭仪“以女子而剖析书中女子的性格与心理,别有男人所体会不到的细致处。”

于1988年获取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1995年参选立法局功能界别法律界议席,连任五届至2012年卸任,之后多活跃于艺文界,但亦继续关注、参与时局。

+1

何秀兰为工党创办人之一 关注同性权益

戴启思今早为何秀兰及同属工党的李卓人求情,她指二人多年来透过不同岗位服务香港,何秀兰作为工党其中一名创办人,致力维护同性权益,亦曾是立法会议员。戴启思又称,本案游行和平有秩序,虽然交通受阻,但只是因为参与人数众多,希望法庭判处非拘禁式刑罚。

何秀兰在90年代从政,1991年于立法局选举成为刘慧卿的助选团成员,1993年,与其他民主派人士组成压力团体蚁联,1995年任吴霭仪的议员助理,1996年,与刘慧卿等人成立作为民主党前身的前线,更担任了首任召集人。她在回归后数次担任立法会议员,2011年联同张超雄、李卓人、郑司律等人成立工党。

各被告到庭的情况。(详看下图)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