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被告不满审讯不设陪审团 提司法覆核 案件下月聆讯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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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唐英杰涉于去年7月1日,背著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的背包,骑电单车冲向警员。他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两罪,为首宗《港版国安法》案件。该案已排期于本年6月审理,并且不设陪审团。唐认为不设陪审团的决定不合理,前日入禀提出司法覆核,案件已迅速排期于5月10日聆讯,料需时1天,但暂未显示哪位法官处理。

被告唐英杰(24岁)被控一项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一项恐怖活动罪。案件已排期于本年6月23日审讯,预计需时15天。辩方早前申请押后审期,以等候司法覆核结果,但遭拒绝。

控方专家报告部分内容涉解释国安法条文字眼 法官认为诠释条文为法庭的责任

另外,控方昨日申请呈递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专家报告,并想透过报告证明被告展示旗帜带有分裂国家的意思,但法庭最终只准部分涉提及光时口号字眼的起源、演变等部分在审讯时呈堂。

高等法院今日也颁判词解释决定,并指出报告部分内容涉及国安法条文字眼的解读,但法官认为诠释条文为法庭的责任,不需要考虑社会界别如历史学家的观点,因此拒绝有关部分呈堂。

案件编号:HCAL47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