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查册︱财库局出稿教仍可查董事住址及身份证:获当事人授权

撰文: 黄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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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计划逐步禁止公众查阅注册公司董事的地址及完整身份证号码,引来传媒、银行、法律、劳工等界别群起反对。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晚(31日)发稿辩称,包括特首林郑月娥口中没有特权的传媒在内的所有查册人士,查册时仍可得到公司董事个人的通讯地址和身份证的字母及首3个数字,已足够让查册人士辨认有关董事的身分。局方又称,在进行尽职审查方面,如有需要查阅相关董事的住址及完整身份识别号码,可在获得该人授权下,向公司注册处查询。

收紧查册・专页|限查董事、车牌 详解对新闻、工商界深远影响

收紧查册︱禁查公司董事身份证住址 碍派诉讼传票、影响投资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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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查册可得董事通讯地址及身份证字母和首3个号码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表示,新查册安排实施后,所有查册人士,包括传媒,将只可取览董事个人的通讯地址,以取代现有的个人住址;以及部分身份识别号码,以香港身份证为例,即字母另加三个数字。当局认为,这些资料连同董事的姓名,已足够让查册人士辨认董事的身份,并强调其他现时可查询的资料,并无任何新添的限制。

财库局:若董事拒绝披露 不会准查阅全部资料

财库局又指,条例订明公司董事不得将邮政信箱用作通讯地址,必须提供具体地址用于传送文件,假如文件无以通讯地址送达有关董事,法院有权命令公司注册处,披露该董事的住址作通讯之用。当局表示,在尽职审查方面,除了董事个人通讯地址和部分身份识别号码,在有需要时,查册人士可向公司注册处申请查阅该董事的住址,及完整身分识别号码,但须事先获得该董事授权。换言之,如该董事拒绝,即无法查阅。

该局称这并非当局首次计划收紧查册,过往修订《公司条例》时已有此计划。当局指,2009年修例时已获广泛咨询,回应者担心私隐和资料有被滥用的风险,新查册安排原本于2012年7月获立法会通过,不过由于部分持份者不满,故将新查册安排推迟生效。当局又称,近年由于“起底”及滥用个人资料情况有所增加,社会各界关注公共登记册所载个人资料是否获得足够保障。

前公司注册处长曾撰文斥修例造成不良影响

翻查资料,前公司注册处处长钟悟思(Gordon William Ewing Jones)当时曾在报章撰文,批评修例对现代公司法造成不良影响。他认为,企业董事披露重要个人资料,才可使债权人、投资者、与公司有往来的公众相关利益获保障,并指身份证号码是唯一能辨别董事身份的独一无异凭证,并非机密。他批评此举将削弱香港公司法中,向股东问责和运作透明的原则,亦损害香港的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形象。

是次安排包括传媒亦受限,特首林郑月娥昨日(30日)三称记者不应有查册特权。香港记者协会批评,其说法“极为误导”,强调记者从来没有要求享有特权,查册是沿用已久的重要查证手法,调查报道掲发滥权及不公,可保障公众利益,以往不少关乎重大公众利益的报道,例如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上任之初卷入僭建丑闻,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被揭发早年在新界东北囤地及涉嫌与太太经营㓥房等,均是透过查核车牌及查册等方式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