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死亡个案如有明确医学原因 不需作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
撰文: 罗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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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深夜发声明,就有传媒查询一宗不符合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准则的死亡个案作回应。卫生署强调,若有明确医学原因(包括临床诊断、病理学的证据等)能解释某些包括死亡个案的临床事件的成因,医护人员不需当作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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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安全监测计划”下,医院管理局和卫生署已建立机制,将一些不需要呈报为异常事件的死亡个案纪录提供给香港大学进行监测及分析,而有关研究结果亦会定期向专家委员会汇报。如香港大学发现有不寻常的情况,会尽快通知卫生署及交予专家委员会作出跟进。
除医院管理局转介的个案外,卫生署公众殓房曾处理三宗曾接种新冠疫苗的死因裁判法庭个案,一宗涉及80岁女士在家中死亡事件,但根据卫生署法医进行初步解剖为破裂性心肌梗塞,按医生的专业判断其死亡原因与疫苗接种无直接关系,并不符合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准则。另外两宗死者,即58岁男子及30岁女子,分别因遇溺及堕楼而身故,与疫苗接种无直接关系,均不符合疫苗接种异常事件呈报准则。三宗个案会交由香港大学所进行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安全监测计划”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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