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歌舞群组”金俪星歌舞厅未限人戴口罩 遭罚2万元

撰文: 朱海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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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最大的爆疫群组,为第四波爆发的“歌舞群组”,总共涉及732人。其中一个爆疫舞厅“金俪星凤凰于飞”因在场人士未按政府要求戴口罩、宾客与观众无有效分隔,持牌人被法庭罚款2万元。

▼21间舞室与跳舞群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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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疫舞厅“金俪星”去年11月期间,未有遵从第599F章就会址发出的相关规定及指示,包括未有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所有身处会址的人士佩戴口罩;安排现场表演,而部分表演者并没有佩戴口罩,亦未有与宾客或观众作有效分隔,今日(3月2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2万元。

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今天(24日)向法院申请发出传票,向位于九龙旺角金鸡广场三楼一会址(凤凰于飞)的负责人提出检控。 (资料图片/陈正怡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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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总署强调,“金俪星”属第599F章下的表列处所,须遵从政府发出的相关规定及指示,违者即属干犯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署方会继续积极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在全港各区会址加强巡查,确保处所负责人及访客紧遵防疫规例,政府再次呼吁市民严格遵守各项防疫措施,减低病毒在社区散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