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误解劳工处主动提供工业意外个案 10年只罚一承建商拖6年
撰文: 赖卓盈
出版:更新:
近年工业意外频生,劳工处与屋宇署订立转介机制,前者每月向屋宇署提供违反职安建被定罪的承建商名单。如有承建商在同一时期内多次违反工程安全规例,或曾导致工业致命意外发生而被定罪,屋宇署会根据《建筑物条例》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不过申诉专员公署调查发现,屋宇署过往一直误以为劳工处会主动提供个案详情,没有主动了解涉事承建商有否造成致命意外,在2011至2021年期间,仅对1间名单中的承建商处分,并历时6年,形容情况绝对不理想。
屋宇署应按两个准则作处分
2002年起,劳工处每月向屋宇署提供因违反职安健法例被定罪的承建商名单,屋宇署则根据两个准则进行处分,包括在同一时期内多次违反工程安全规例,及曾导致致命工业意外发生而被定罪。
屋宇署“遗漏”导致致命工业意外被定罪准则而没主动跟进
申诉专员公署2022年9月展开有关职安健的主动调查,今日(16日)公布结果时指,屋宇署在2011年至2021年期间,一直仅跟进第一个准则,遗漏第二个准则。屋宇署解释指,过往一直误以为劳工处会主动提供每宗个案的详情让屋宇署分析,因此没有主动跟进涉事承建商有否造成工业意外。在2011至2021年,屋宇署只向1间名单中的承建商作出1次处分,申诉专员陈积志批情况“绝对唔理想”。
2009年造成致命事故 2015年才完成处分 申诉公署:效率低下
他又指,该被处分的承建商,在2009年造成致命事故,惟当局在2015年才完成处分,历时6年。公署认为过程有多处延误,例如屋宇署在收到劳工处转介之后一年才完成个案分析,并要求劳工处提供详细资料,再于1年后才征询法律意见,陈批其效率低下。但陈指,获悉当局在完成报告前,已经实施时间指标,正在尽力跟进过去个案,并会在征询法律意见后,转介给承建商纪律委员会跟进。
公屋违泊|申诉专员揭车辆违泊紧急通道 建议不予警告立即锁车防止虐待动物|申诉专员主动调查政府动物管理及保障动物权益工作康乐场地违规放单车 通道受阻普遍 申诉专员:康文署执管欠标准去年逾600宗山泥倾泻 申诉专员调查政府对斜坡安全监察及规管匡智会性侵案|旗下院舍屡涉虐待指控 申诉专员曾斥机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