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10.1暴动案|4被告全部表证成立 案押后本月26日作结案陈辞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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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前年国庆日发生冲突,中五生“健仔”曾志健当日中枪,在开枪事件前,4名男女被指参与暴动,其中一人更涉嫌纵火。他们今日(17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表证成立,但全部人不自辩,也不传召证人,案件押后至本月26日作结案陈词。

案件原本有5名被告:陈珩(39岁,清洁工)、陈金国(19岁,学生)、李振文(25岁,程式员)、冯清华(21岁,学生)、及郭小琴(22岁,学生)。5人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在荃湾海坝街一带参与暴动,首被告另再被控纵火,冯清华早前已没有出席聆讯,法庭已向他颁拘捕令,因此现只余下4人受审。

控方案情指,事发当日大批示威者在荃湾集结及堵路,警方下午在大河道扫荡时,见有200名示威者占据海坝街,他们并以杂物筑起“防线”,及匿藏于水马及“伞阵”后,有人更向警员掷汽油弹。警方亦有施放催泪弹,及使用橡胶子弹还击。

期间亦有示威者期间走向警方,并将可燃液体淋在行人路上,燃点成一条火线,首被告将一幅状似横额、印有图案的物件投入火堆,该示威者继而将灯箱踢进火堆,新闻片段拍下纵火过程。其余4名被告亦是在该行动中被捕。

案件编号:DCCC 86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