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旅社被毁|持铁通少年认罪 官指示威者衣着有备而来判更生中心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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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十月政府宣布紧急实施《禁蒙面法》后,多区出现示威冲突,至凌晨时分旺角的中旅社遭破坏,一名持有铁通的学生疑与事件有关被捕,他早前承认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案件今(1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当时一身武力示威者衣着,明显是有备而来,手持铁通更长达115厘米,考虑被告坦白认罪和其年纪等,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18岁被告李熙骏为一名学生,原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控方修订控罪后,他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控罪指他于2019年10月6日,在旺角窝打老道72号附近手持一支长约115厘米的铁枝。
坦白认罪是最好的求情理由
裁判官香淑娴判刑时表示,当时被告一身武力示威者衣着,明显是有备而来,手持铁通更长达115厘米。裁判官指被告坦白认罪是最好的求情理由,以及考虑到他现年18岁,没有犯罪记录,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以阻吓青年罪犯再度犯案。
辩方指被告少不更事受人影响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有悔意和反省,而且背景良好,只是少不更事,容易被人影响。加上他已还柙105天是受到教训,足以反映案件严重性。
辩方在庭上提到,被告手持的铁通是现场人士交予他的,他事前并无意图进行破坏,接过铁通后有想过,但无付诸实行已被拘捕。
同案另一名被告李骏昊(20岁),被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指他遭警员截查时一直摇动身体,使警员难以制服。他否认控罪,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监禁8星期。
案件编号:WKCC246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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