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认以铁枝毁旺角中旅社 求情称凑热闹参与公众活动 还柙候判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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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当晚,有市民上街示威,多区发生冲突,翌日凌晨有人破坏中旅社旺角分店,一名少年事后被控,案件今(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审讯。控方修订控罪后,少年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裁判官将案件押至3月17日判刑。同案另一名侍应被告则否认抗拒警务人员罪。

被告李熙骏,18岁,学生,原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控方修订控罪后,李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指他于2019年10月6日,在旺角窝打老道72号附近手持一支长约115厘米的铁枝。

求情称现场凑热闹

辩方求情指,李当晚为凑热闹随他人参与公众活动,到场才知有人打算损毁财产。他无意与人发生肢体冲突,铁枝是现场的人交给他,并非其预先携带。

李本来获准保释,但早前因晚上外出踩单车违反宵禁令,遭撤销担保,至今还柙3个月。辩方指,被告守法意识或不够强,还柙令他有机会反省,现已有悔意。

裁判官香淑娴将案件押至本月17日判刑,等候索取其背景报告,劳教中心、教导所和更生中心的报告。

同案另一被告否认拒捕

至于另一被告李骏昊(20岁,侍应),则否认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控罪指他抗拒一名督察谭健燊执行职责。

案情指李骏昊于2019年10月6日,在旺角窝打老道 65 号外遭警员截获,期间一直摇动身体,使警员难以制服。辩方质疑谭健燊的记事册内容,与庭上证供不相符,案件将于明天(4日)续审。

案件编号:WKCC246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