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西铁站721白衣人袭击案 两名从事汽车销售被告认暴动罪
元朗西铁站前年7月21日发生白衣人袭击事件,有人持木棍等攻击市民。八名男子涉有份参与当晚袭击,被控暴动、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等罪。案件今(22日)在区域法院审理,两名任职汽车销售工作的被告承认暴动罪,但涉及伤人罪名则获准不作起检控。控方将于下午读出两名认罪被告的案情,余下6名被告的案件,则押后至明天开审。
8名被告:王志荣(55岁,运输工人)、黄英杰(48岁,电缆技工) 、林观良(48岁,二手车销售)、林启明(43岁,汽车销售经理)、邓怀琛(60岁,烧烤场东主)、吴伟南(57岁,货车司机)、邓英斌(61岁,无业)和蔡立基(40岁,机械技工)。8名被告共涉暴动罪及伤人等6项罪名,指他们于2019年7月21及22日在元朗区与不明人士犯案。
八名被告面对的控罪。(详看下图)
在被告答辩前,代表控方的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表示,第三、四被告将承认暴动罪,至于两人涉及伤人的控罪,则获控方不再作检控。控方又透露于上周五把两认罪被告的案情交予辩方,惟法官叶佐文却指控方在上周五下午约5至6时才把文件交予对方提出质疑。
官质疑控方迟把文件交出
周天行庭上表示抱歉,又解䆁因案情有少量字眼需修改。惟叶官反问,是否修改不多,就“可以钟意几时畀就几时畀”,为何不尽早给予辩方,质疑“既然好少,应该好快搞掂”。
叶官续指,法庭书记已多番催促控方,惟控方“好似唔紧”。叶官又指,控方于上周五下午5、6时才把修改的案情给予辩方,辩方如何向被告索取指示。叶官又称,即使周未做过辩方律师,但都应该知辩方点做,虽然案情只有少许修动,但有时一只字都好重要。
2019年7月21日晚,有大批穿白衣的男子在元朗结集,并有多名市民被打伤。(详看下图)
官著控方积极啲
法官又指:“唔会收埋在床下底自己改架麻?”强调修改后的案情是认罪的基础。法官著控方“积极啲”,指审讯长达25日,若控方如此被动,会影响审讯的效率和管理。
此外,控方亦表示就不认罪的被告,已准备同意案情,但同意案情未签署。首被告的律师郤指,要求就同意案情作补充。控方则回𪪞,首被告要求增加的内容,控方不同意加入同意案情。
叶官便指,控方做法不可“斩件式”,举例指若同意案情有100句,即使被告承认其中99句,但只要不承认一句,也是不同意。法官谓:“控方你做得好好,但做埋辩方果份就好吃力。”
法官最终把案押后至下午先处理两名认罪被告的案情。聆讯午续。
案件编号:DCCC 888/2019、11/2020、7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