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台仰获准更改保释条件 准到台湾出席世界人权日活动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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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大年初一爆发的旺角暴乱中,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黄台仰及梁天琦与另外八名男子,分别被控参与及煽动暴动等罪名,案件已排期至2018年1月15日开审,惟黄台仰因要12月9日至12月18日到台湾,申请更改不准离港的保释条件,获法官批准,获退还旅行证件,但要求他于翌日下午4:30前交还旅行证件予法庭。
黄台仰在庭外透露,明天是“世界人权日”,台湾明天有一个叫“世界人权日嘉年华”的公开活动,他代表本民前一个人前往到台湾出席该活动,另之后在12月11日至18日就是他早前的后续交流,会会见台湾非政府组织和基金,至于会否约见政党,他则表示无这个部署。
十名男被告分别是黄台仰(22岁)、梁天琦(24岁)、有“美国队长”之称的容伟业(32岁)、李诺文(20岁)、卢建民(29岁)、袁智驹(25岁)、林傲轩(21岁)、黄家驹(25岁)、李东升(24岁)和林伦庆(24岁)。
所有被告被控于今年二月八至九日,分别在旺角砵兰街、亚皆老街、山东街及花园街参与非法暴动。除参与暴动罪名外,黄台仰及梁天琦另被控一项煽动暴动罪。
案件编号:HCCC 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