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台仰被捕】黄台仰获准保释 须禁足旺角及守宵禁令
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前日(21/2)被捕,在天水围警署扣查两日后,今午(23/2)遭检控一项暴动罪,并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总裁判官李庆年批准黄保释,但要他禁足旺角之外,并设下宵禁令,限制黄凌晨时分须留在家中。黄的案件押后至下月22日再讯。至于与黄一同在屋内被捕的28岁男子,则未有被起诉,已获准保释候查,原定下月下旬再向警方报到,不过他拒绝保释,警方决定保留检控权利,相关调查仍会继续。
黄台仰由警车押送到法院应讯,大批传媒在场守候、争相拍照,有记者倒地擦伤小腿,亦有记者眼镜飞脱,情况混乱。扰攘近两分钟后,在场警员筑成人链为警车开路。现场未见有示威者法院大楼外声援,警力未见太大加强。庭内公众席则有约70人旁听,参与立法会新界东补选的本土民主前线成员梁天琦亦在席上。
代表控方的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在庭上表示,黄涉嫌在本月8日晚上至翌日凌晨,在旺角参与暴动,违反《公安条例》。黄暂时毋须答辩,希望押后4星期再讯,让警方调查。控方又称事件被传媒广泛报道,但警方仍花一段时间才找到被告,认为有人意图匿藏,而黄干犯的暴动罪是严重罪行,最高可判囚10年,且认为他有弃保潜逃可能,故反对他保释。黎又指,被告所在的单位内搜到一定数量的物品,包括自制廉价胡椒喷雾的制作指引。
代表黄台仰的资深大律师祈志则希望法庭能批准保释,指警方根本没高度呼吁被告自首,亦没有实质证据怀疑被告会弃保潜逃。
总裁判官李庆年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决定批准黄台仰以现金10万元保释,其母亦要交出10万元作为人事担保。总裁判官同时下令,黄台仰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并要交出旅行证件,周一、三、五要向警方报到,又对他发出宵禁令,凌晨零时至早上6时不得离开其将军澳的居所,更改地址便要通知警方,亦禁止他踏足旺角。案件将押后至下月22日再讯。
对于今次控罪没选择其他罪名,如煽动他人参与暴动,黎嘉谊在庭外称,检控跟随指引而定,又指未决定用简易治罪或公诉程序处理案件,要先研究所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