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毁优品360判更生中心 官指破坏如传染病 斥号召者罪大恶极

撰文: 李慧娜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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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反修例运动期间,优品360多次遭人破坏,有次葵涌分店有次遭滋扰时,警方拘捕了7名男女,一名18岁的男生早前承认刑事毁坏,案件今日(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指,事发时的破坏行为一浪接一浪,又指他们破坏背景和理念不同店舖,行为犹巾如传染病“将病毒传染出去”,不排除被告是“受感染”,惟受感染的“动手者”的刑责亦不能看轻,直指被告纪律松散,需要更生、重回正轨,须判入更生中心,并要赔偿1134.5元。

被告林天乐(18岁,学生)承认于前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会广场5楼574A号舖“优品360”损坏属于彩鸥国际有限公司的财产。

辩方指被告仍想贡献社会

辩方今进一步求情,指被告本性善良、孝顺,打算日后成为物理治疗师,事发时只是受社会气氛影响,一时愚蠢、冲动犯案,他仍想将来贡献社会。由于被告下年将要应考文凭试,望法庭可判处社会服务令,让他可继续学业,他还押3周已受到教训,不会重犯。

在家看新闻的市民也感不安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指,事件因有人不满涉案店东的个人理念及立场,并在网上号召市民到场进行捣乱及破坏,直言行为不但财物或生意损失,更令店员受惊,甚至会令连安坐家中看新闻的市民感到不安,行为无法无天。

香港多区优品360遭人刑事毁坏。(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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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人出口 笨人出手

罗官续指,当时的破坏行动一浪接一浪,如同传染病,发起号召的人固然罪大恶极,但“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动手的人角色也很重要,不然纵使出口的人如何美化、英雄化行为,没人动手也无法成事。

他又反驳辩方的说法,指被告在家人、师长和同学的支持下成长,形容是“踏上正常的成长道路”、环境幸福,又指被告干犯罪行明显是纪律出现严重问题,需要考虑更生,令他重回正轨。他又指,感化、社会服务令和劳教中心三份报告建议判被告社会服务令或进入更生中心,认为前者着重工作性质,未必能针对纪律操守,有欠全面,遂决定判被告进入更生中心。

案件编号:WKCC31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