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冯律师行遭接管|律师会:事先无通知忧有人卷款潜逃、销毁文件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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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冯律师行涉违反《律师帐目规则》及有前文员涉嫌不诚实挪用客户款项,去年12月24日被香港律师会介入接管,业务即时停止,银行帐户及客户资金被冻结,客户楼宇买卖交易亦受影响。
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将于明日(27日)就黄冯律师行停业举行会议,香港律师会今日(26日)就事件发表意见书,重申明白介入会带来严重影响,形容介入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才采取的行动”,而调查显示该行存在挪用客户资金风险,故才决定接管该行。
律师会透露,截至本月22日,逾2,700份档案已归还该行客户,并将4个办公室腾出3个归还业主。律师会又指,由于调查显示该行有不诚实及刑事罪行成分,故已向警方举报。而事隔一个月,有部份银行仍未回应该律师行的款项总额数目。

黄冯律师行上月被接管,户口即时冻结,大批客户受影响。(资料图片/黄舒慧摄)

香港律师会发出的文件提及,因为调查资料及细节或涉及保密客户资料及日后或成法律程序内容,故执业操守调查的内容保密;一般而言,理事会在处理大部份介入个案时,主要关注客户款项被进一步挪用的风险,以及有否迫切需要采取行动,保存律师行控制的款项。

律师会重申,调查结果显示“该行会对其客户及公众造成极大的危险,特别是考虑到大量客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接管黄冯律师行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才采取的行动。”鉴于对该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有不诚实和刑事罪行成份,故律师会已向警方举报。

香港律师会重申,调查结果显示“该行(黄冯律师行)会对其客户及公众造成极大的危险,特别是考虑到大量客户资金被挪用的风险”。(文件截图)

事先通知或有人会擅取客户款项潜逃、销毁文件

对于有公众质疑为何不事先通知,律师会解释,若介入前已广为人知,或令控制该律师行的人士亦得知此事,继而预先通采取或会损害客户利益的行动,如擅取客户款项潜逃、销毁文件或纪录,故律师会不可事先将介入决定通知任何人,而参与决策者亦须保密。

文件中提供,上月23日决定介入该行,24日展开介入终止业务,同日通知两名合伙人,律师会已通知该行有帐户的银行,将该行所有资金转归律师会,以保存客户款项。
该行档案混乱不齐、整理耗时 至1.22逾2,700档案归还客户

律师会表示,在接管律师行后已开始有序结束该行业务,包括寻找银行账单、支票、收据等,评估档案的紧急程度,优先整理档案及楼契,联络该行前客户及其新代表律师以交还档案,向法庭申请发放客户款项等。

律师会促政府协助黄冯律师行客人

律师会形容,该行档案混乱,亦不完整,大部份楼契与相开档案分开储存,整理过程耗时,且决定归还客户款项时要合理公平地合符比例,预期介入中介人最终须要求法庭就把客户款项发还申索人的事宜作决定及指示,促政府为该师律行的客人提供协助。截至1月22日,逾2,700档案已归还该行客户,并将4个办公室腾出3个归还业主。律师会又透露,由开始介入至今,有部份银行仍未回应该律师行的款项总额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