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投诉路政拒披露般咸道验树报告 申诉署裁不成立 专家忧倒退
上环般咸道去年7月发生石墙树倒塌伤人事件,《香港01》今年4月向路政署索取塌树的验树报告,惟署方拒绝公开,令意外的来龙去脉难以查证,记者10月初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当局无遵守《公开资料守则》,做法不透明。申诉署书面回复指,如向公众披露或会令商业机密受损,有机会引起诉讼,并认为当局无违反守则。但有政府外判商透露,一般验树报告不涉及价钱等敏感资料,又指与政府签订保密协议的做法罕见;有“树木管理专家小组”成员忧虑,港府日后均以承办商作“挡箭牌”,情况不理想,也是社会一大倒退。
般咸道4棵百年石墙树被无辜“斩首”,源于去年7月、附近一棵石墙树连根拔起塌下,造成两伤的意外。今年4月,记者追查去年7月般咸道石墙树倒塌伤人案件,以电邮向路政署索取该树倒下前最后一次的验树报告,惟署方仅以文字描述该树塌下前的健康及护理情况,载有树木详尽资料的报告则欠奉。追问下路政署承认,受合约条款限制,该树的验树报告不可公开。记者10月初去信申诉专员公署投诉,路政署违反《公开资料守则》。
申诉署上月底以书面回复,认为路政署无违《守则》,理由如下:
1.由于路政署向公众披露验树报告,不属于“合约”或工程相关用途,因此报告内容不可披露,否则承办商有权提出诉讼。
2.虽然验树报告表面看来不包含商业机密,但不能排除公开报告后令承办商商业机密受损。
3.披露报告或影响日后的招标工作。
本身是政府承办商之一的中华树艺师公会会长欧永森说,港府与承办商签订保密协议的做法非常罕见,又认为记者所索取的验树报告,内容只有树木健康状况,不涉及商业利益:“一份验树报告有咩唔公开得呢?推三推四只是不想公开真相。”
“树木管理专家小组”成员兼长春社总监苏国贤认为,如港府事先与承办商签订不能公众报告条款,在尊重合约精神的前提下不披露报告也无可厚非。但他认为日后港府不应再签订同类条款,他解释,政府管理树木理应公众透明,如果每次都用承办商作“挡箭牌”拒公开资料,情况不理想,与市民期望有落差,是社会倒退。
塌树意外发生在去年7月22日,黄色暴雨警告讯号生效期间,般咸道及圣士提反里交界护土墙上,一棵百年细叶榕突然连根拔起,压住对面行人路的报纸档。人称“球哥”的报贩叶耀球及一名途经菲律宾籍女子受伤。
同年8月7日晚,路政署急急移除一棵状况不佳的树木及修剪余下的四棵石墙树,由于事前无咨询“树木管理专家小组”意见,路政署被批评“先斩后奏”,令石墙树无辜被“斩首”,惹来极大争议。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事后亦承认斩树决定仓促。
翻查资料,自《公开资料守则》于1995年3月推行以来,截至14年12月底,根据该守则索取资料的要求共有50,091宗, 当中43,697宗获提供全部或部分所需资料,有1,032宗要求被拒,其余个案由申请人撤回要求。
申诉专员公署2014年曾主动调查公开资料制度及公共档案管理,发现制度落后。时任公署专员黎年指出,已有近百个国家订明资讯自由法例,确保政府开放及透明,他促请港府立法,并设立具执法权力的独立机构,监管公开资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