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花4000元购电子门锁未够一周已坏 投诉方知为水货

撰文: 麦凯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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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家具越出越多,当中电子门锁更十分受港人欢迎。不过,消委会便接获与电子门锁有关系投诉,其中有消费者花4,000元购电子门锁,但使用未够一周门锁便出现失灵情况,半夜时分无法回家。她更发现电子门锁原来是水货,但零售公司未有提及,在消委会介入后,零售公司愿意扣除安装费后退款。

消委会在今期的《选择》月刊收录3个与电子门锁相关的投诉个案。有个案属投诉人使用失当而反锁家中,消委会则提醒初用或尚未熟习使用电子门锁的消费者宜随身携带实体门匙,以备不时之需。另外,选购电子门锁时,除了考虑产品外观及功能外,亦应留意其售后服务有否包括例如上门维修及基本开锁等服务。

个案一的投诉人张小姐以4,100元向A公司购买一把电子门锁连安装服务,保养期为2年,包首年上门服务。不过,独居的张小姐在使用电子锁不足一周,某日凌晨外出丢弃垃圾后,输入电子门锁密码但未能开启大门。

以锁匠已开锁为由 拒绝跟进失灵门锁问题

张小姐经朋友协助发讯息向A公司求助,但等候近半小时仍得不到该公司回复,无奈下花费1,200元寻锁匠开锁。

张小姐翌日联络上A公司,但职员以问题既已解决拒绝跟进。张小姐其后揭发该电子门锁原来是水货,但职员从没向其提及,故要求A公司退货及赔偿开锁费用1,200元,但一直不获回复。经消委会介入,A公司同意在扣除安装人工费后退回$3,280元,张小姐接纳,个案得以解决。

烧底板要付维修费 投诉人指无漏水 公司反驳无换电

另一宗投诉,投诉人陈先生以$2,900购买了一把指纹密码智能锁,保养期2年,而指纹锁在安装使用约7个月后失灵。保养代理B公司的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声称安装时没有关闭智能锁出厂时默认开启的红外线程式,导致大量耗电,电池漏水烧了底板,并以环境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属保养范围,投诉人要支付1,150元的检查及更换零件费。

陈先生事后发现,原有电池盒和电池根本没有漏水痕迹,质疑B公司推卸保养责任,要求退回维修费被拒。消委会跟进后,B公司仍拒绝退款,并引述产品使用指南,指用户应每隔6至9个月更换电池。

电子门锁自动反锁 公司指投诉人操作不当

最后一个个案,投诉人黄太以3,800元安装了一道电子门锁,4个月后发现门锁无故发出短暂警报声响,输入密码的板面运作亦不畅顺,故预约C公司保养代理上门检查。

但在预约检查日前夕,黄太开门时,门锁警报声再次无故响起,关门入屋后,电子门锁自动内部反锁,她最终无法自行开门,即时通知保养代理紧急维修,维修人员上门协助打开大门,检查并更换门锁的一些零件,声称故障起因是零件接驳出了问题。

黄太不知道该门锁设有自动反锁模式,质疑产品质素不佳。C公司则反指投诉人操作不当,拒绝退款要求。

经消委会调停,C公司回复指维修人员在接到投诉人紧急通知后,已即时上门处理,亦没有考虑故障是否人为造成因而收取费用。C公司承认警报误鸣是出于安装问题,但已维修,至于反锁则是操作不当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