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判刑同日 内地海关总署发公告 加强规范港、澳小型船舶

撰文: 钟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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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早前在内地水域遭内地海警截获,于去年12月30日判刑。同日内地海关总署发公告,指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的监管”。公告指出,小型船舶要到中途监管站,接受中途监管及登船检查,有别于过去只需办理舱单确认关封制作手续。
本港游乐船及渔业人士均向《香港01》表示,未听闻业内人士反映工作有受新公告影响。有业界称,边境检查在疫情及政治敏感时间,或会较为紧张,估计内地当局发公告“可能是因应当前形势的表态”。

根据内地海关总署于去年12月30日发出的“关于明确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当局表明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公告指明,除来往香港与深圳赤湾、蛇口、妈湾、盐田港和大铲湾的小型船舶外,其余船只出入境时“应当接受指定中途监管站的中途监管和登临检查”。翻查过去的相关规例资料,过去仅要求港澳小型船舶出入境时,向指定中途监管站,办理舱单确认及关封制作手续。

原来的条文:

第四条 下列小型船舶进出境时,应当向指定的小型船舶中途监管站办理舱单确认和关封制作手续

小轮业职工会理事长范强说,暂未有听闻游艇业工友反映,到内地附近水域时有问题,而工友亦会留意雷达,较少误入内地水域。

本地渔船会到内地水域捕鱼。(资料图片)

本港渔船会到内地水域打鱼,有业内人士指,内地向来有类似规例,“(规)例不嬲都有,但系有冇强烈要求咁做”。该名业内人士指,以往在某些时候,内地海关都会较紧张,最近暂未有渔民反映因应新安排遇上麻烦,估计内地当局是因最新疫情或政治状况,“就当前形势的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