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会明商向DQ议员追数 梁游最多须回水186万元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明天召开特别会议,因应原讼庭裁定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丧失议员资格,商讨如何向二人追讨已领取的薪津。据了解,秘书处已完成计算“追数”金额,自十月一日起,游梁已分别领取或预支约93万元,即二人最多共需“回水”186万元。
《香港01》早前翻查议员开支申报纪录,发现二人获确认当选资格后,已分别向立法会秘书处申请用作办事处营运、助理薪酬、酬酢及交通开支等的营运资金,两人已一笔过预支该津贴的最高金额,即逾83.4万元,即梁游合共预支逾166万元津贴。另外两人每月支薪95,180元,即两人合共19万元。
行政管理委员会明天召开特别会议,据了解秘书处已向委员发出文件,列举梁、游领取或预支的开支分项数目,预计明天拍板决定如何“发落”。有委员表示,追讨薪津涉及三大问题,包括“开设办事处及资讯科技开支”涉及装修及购置家私和器材,“到底要他们交还实物定系回水”?一般议员在任期结束,要将家私或购买的科技用品(例如电话和电脑)交还立法会秘书处,但议员被取消资格则无先例可循。
其次,如果要取回家私、电器,具体如何执行亦大有疑问:“搬office那天,青政乜都搬走晒,雪柜、柜用货车运走,只系留返垃圾。难道行管会要揾货车、工人去搬回来?他们唔肯开门的话要撞门? 要打钱债官司? 随时得不偿失。”
第三大疑问是议员薪金计算问题。由于新一届立法会任期由10月1日开始,梁游当日起是候任议员,收取薪金,而法庭裁定梁、游自10月12日起丧失资格,议席悬空,中间相隔12日。立法会追讨薪金时应以哪一日为基准?该委员认为,这涉及复杂问题,若未宣誓前原则上不得领取薪酬,连其他68名议员都可能受影响。
有泛民委员认为,应以法庭宣判当日“划线”,因梁游二人于宣判时仍有出入立法会。该委员又指,预料今次“回水”的细节将成日后类似事件的参考,若以宣誓当日“划线”。日后若有议员遭入禀时,恐怕涉事议员要即时停止手上工作,以免有额外开支而要自行承担,对议员影响甚大。
另有委员认为,按法庭裁决,梁游是在10月12日才失去议席,因此应该享有头11日的薪金。另外,在被禠夺议席前,他们用立法会津贴聘请的议员助理,应该由公帑承担,毋须他们“回水”,“只要他们是合理使用津贴,公帑支付都合逻辑,除非有证据显示他们是串谋或滥用公帑,才要回水。”
换言之,立法会追讨游梁薪津仍有许多难题需解决,行管会委员之间亦存在不同意见,一切有待明天定案。
至于立法会行管会明天下午开会,正值高等法院处理梁、游的上诉申请,消息指,相信上诉案进展不会影响会议讨论。行管会目前有9名建制派委员,4名泛民委员,会议闭门进行,一般都是以协商方式作决定,不一定进行投票。
对于明天行管会商讨要他们“回水”,梁颂恒接受查询时则指,“完左官司先谂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