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梁颂恒游蕙祯失议席 或须交还185万薪津

撰文: 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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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的紧箍咒之下,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随时丧失议员资格,背后引申的不单是议席问题,二人更可能要偿还以立法会议员身分享有的待遇,包括每人10月份的9.5万元薪金以及已预支的议员津贴,二人合计涉逾185万元。
立法会目前无明确规定丧失资格的议员,已获发的薪津如何处理,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要视乎法庭判决再作跟进。

人大释法文本列明,未进行合法有效宣誓或拒绝宣誓,即不得就任相应公职及享受相应待遇;意味梁游两人已取的薪酬及已获批的营运资金可能要偿还。(资料图片)

虽然梁游两人未完成宣誓,按立法会《议事规则》不能参与立法会会议或表决。不过,《立法会条例》列明,只要立法会议员获确认当选资格,自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所指明的日期开始便是正式议员,原则上未完成宣誓亦能享有薪津福利,以及行使议员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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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每月各支薪9.5万 已申逾166万元津贴

今届立法会任期由10月1日开始,而现时非兼任行政会议成员的立法会议员,每月支薪95,180元,同时每年享有33,150元的医疗津贴,即梁游每人已支取10月份的9.5万元薪金。

另外,二人获确认当选资格后,已分别向立法会秘书处申请用作办事处营运、酬酢及交通开支等的营运资金。两人均是一笔过预支该津贴的最高金额,即逾83.4万元,并已存入指定户口,即梁游共预支逾166万元津贴。

游蕙祯与青年新政前成员邝葆贤早前在黄埔开设联合办事处,估计游申领的部分津贴亦有用于此办事处营运。一旦游被褫夺资格,办事处可能要“拆招牌”。(邝葆贤FB图片)
梁、游倘失议席,或须交还已申领的薪津。

青政或需偿还185万元

梁游宣誓司法覆核案稍后会在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决,按照人大的释法内容,两人很大机会因拒绝宣誓而丧失议员资格;释法文本亦列明,未进行合法有效宣誓或拒绝宣誓的公职人员,不得就任相应公职、行使相应职权,以及享受相应待遇。埋单计数,梁颂恒及游蕙祯可能需要分别将已收取9.5万元薪金,以及83.4万元预支津贴偿还秘书处,二人合共185.9万元。

梁君彦:视乎法庭判决

立法会议员酬金及福利的指引,目前只列明辞任的议员,其薪酬和补偿应按雇佣合约和《雇佣条例》计算,未有提到倘议员丧失资格的情况应如何处理。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昨天(7日)被问到立法会会否向梁游追回已支付的议员津贴,他回应指司法覆核案仍未有结果,要视乎判决再决定。梁又指,如根据人大释法,议员未完成宣誓就会失去议员资格,届时秘书处会再跟进。

有建制派促请行政管理委员会加插议程,研究当议员被取消资格后,如何处理已发出的津贴。行管会成员马逢国指,已去信梁君彦要求于今天早上(8日)的首次行管会会议讨论。

宣誓时以龟速读出誓词的刘小丽,可能堕入释法漩涡,因宣誓形式不庄重而面对诉讼。(资料图片)

除了梁游二人的议员资格命悬一线,首次宣誓时语速过慢的刘小丽亦是“高危人士”,但根据立法会申报纪录,暂未有她申领津贴的纪录。而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姚松炎在宣誓时,加入誓词以外的字句,亦有可能受到牵连,姚亦已申请约45万元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