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消防弹弓手式采购 换船拖4年 成本增近1亿
撰文: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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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紧急救援的前线部门,消防处各类车辆及船只理应随时候命、应召出动,但审计报告揭露过去3年,消防车辆因为维修及保养而未能“齐整”候命,且可用于行动的车辆比率未达90%目标。有服务年期届满的消防船在决定更换后,因行政延误,新船交付滞后4年,成本增近1亿元。
<b>七号灭火轮</b>
每年停航维修时间:2008年(24日) → 2011年(39日)
维修费用:2008年(约59万元) → 2011年(约140万元)
落单买车“弹弓手”惹官司
就陆路的消防车辆,于2008年至2010年间,消防处经政府物流服务署与2个承办商签订5份合约,采购37辆消防车,总值1.364亿元,但合约先后被政府中止。不过,消防处已支付3份合约中共6,600万元,政府需向承办商反索偿款项,相关诉讼仍在进行。政府于2012年1月至2014年3月间重新批出5份新合约,而有关的消防车辆于前年4月至今年6月间相继启用,较原定目标延迟4年。审计处关注早年中止的5份合约,可能导致不必要的开支及时间。
此外,消防处辖下工程及运输组负责保养部门的415加消防车辆及11架支援车辆,并定下90%车辆可用率。不过审计报告指,自2013年起,从未达标,数字更由2014/15年的88.6%跌至2015/16年的84.9%。消防处解释工程及运输组连续3个年度未能达标,是因工场工作量增加,且与人手减少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