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士、猪流感政府曾两封疫厦 专家:今次咁慢 走甩几多人都唔知
葵盛西邨第8座5楼先后出现15宗确诊个案,共涉及八个单位,卫生防护中心昨(7日)晚安排该层居民入住检疫中心。特首林郑月娥今(8日)早称,当局早前已在研究立例,要求指定人士接受强制病毒检测前不准离开特定范围,但基于法律基础等问题未能执行。
政府曾就沙士及猪流感疫情,分别封锁淘大花园E座及湾仔维景酒店。据第《599A章第25条》,为防止任何指明传染病蔓延,有需要隔离某地方,卫生署可藉书面命令隔离该地方;第29条则指明任何人不得离开被隔离场所。
香港大学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称,不明白政府为何不行使《第599J章》,要求该大厦居民接受强制检测,“依家走甩咗几多人都唔知。”他亦不理解政府所指的封锁大厦法律问题何在。政府专家顾问、中大呼吸系统科讲座教授许树昌则认为,葵盛西邨第八座的情况未至于要求全幢居民封锁或撤离,而当局收样本樽情况亦理想。
翻查政府过往做法,在2003年3月底,淘大花园居民的感染个案在数日内由7人增至85人,当中七成患者均为E座居民。为防止病毒再蔓延,当局行使法例第141章《防止传染病蔓延规例》第 24条赋予的权力,宣布淘大花园E座为隔离处所,要求所有居民不准出入大厦,民政事务署职员会在隔离期间,协助 居民安排处理日常生活需要,包括免费提供每日早、午、晚三餐膳食。该法例在2008年已废除。
至2009年爆发人类猪流感,卫生署行使第599章《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25条赋予的权力,发出隔离令要求湾仔维景酒店的员工和住客不可离开该酒店。据第599A章第25条,为防止任何指明传染病蔓延,有需要隔离某地方,卫生署可藉书面命令隔离该地方;而第27条列明,卫生主任可将涉事人士移往移往检疫中心或扣留在隔离场所;第29条则指明任何人不得离开被隔离场所。
由上月底开始,葵盛西邨第8座5楼先后出现15宗确诊个案,共涉及八个单位,同大厦高层亦有一人染疫,卫生防护中心昨晚将5楼居民列为密切接触者,全部撤离至检疫中心。被问到何不封锁该大厦,特首林郑月娥今早称,当局早前已在研究有关立例,但基于各种原因未能赶及,包括法律基础问题。
港大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接受查询时批评,政府的做法不够严谨,反应亦不够快,与市民期望有很大落差。他多次表示,不明白政府为何不行使第599J章,要求该大厦居民接受强制检测,“依家走甩咗几多人都唔知。”他又引用该条例第7条指出,强制检测指示可“同时指明有关的人须就其接受指明检测而遵从的任何其他规定”,相信或可包括强制居家令等,表示不理解政府所指的法律问题何在。
政府专家顾问、中大呼吸系统科讲座教授许树昌称,不清楚政府面对的法律问题,但认为葵盛西邨第8座的爆疫情况未至于要求全幢居民封锁或撤离,因感染居民主要集中在一个楼层,相信传染途径涉及环境污染,与喉管播毒等风险无关,高层唯一个案的感染源头亦未必与大厦相关。他又说,当局已收回过千名居民的样本樽,认为情况理想,“唔驶下下都强制做嘅”。
呼吸系统专科医生梁子超说,“所谓法律问题,要做(封锁疫厦)系应该做到,只系效率问题。”政府对于封锁疫厦未有应急队伍及机制,动员能力欠佳,“搞得嚟都天光,不如呼吁啲居民去检测就算。”他指出,封锁住宅比酒店复杂,需支援居民饮食、所有出入口管制等等。他又称,葵盛西邨第8座5楼的居民最高危,而其他楼层居民的感染风险可控制,相信爆发规模不会太大;在检疫设施紧绌的情况下,“无得送晒去检疫都无办法”,建议居民自我隔离、尽量减少社交活动。
▼政府收紧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