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掌12亿拨款 研资局四委员“自己拨款自己批”无申报

撰文: 何敬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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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发现,上个学年批出12.8亿元资助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辖下研究资助局的利益申报制度有漏洞,有成员迟交甚或一直没有提交利益登记表;有个六获拨款资助项目的首席研究员,同时是研资局的成员,但没有记录显示这些成员曾作利益申报,有“自己拨款自己批”之嫌。此外,研资局有责任监视每个获拨款的项目,包括审视各院校提交的报告,但审计署发现有近七成报告,研资局在接获报告一年仍未评核,最严重的有四份报告已接获逾九年,至今仍未评核。

审计署发表审计报告,批评研究资助局在管理上问题多多。(研资局年报图片)

研资局是教资会辖下的非法定咨询组织,有10 个委员会及18 个小组,主要为8 所大学和3间本地自资院校提供和审批研究经费,以支持各院校进行不同的研究。而每个获资助的项目亦需定期向研资局提交报告。

部分小组没会议纪录

审计署在审查研资局及其下的委员会和小组的记录后发现,多个委员会和小组都没有议事规则,而部分委员会和小组有开会但就没有会议纪录。而审计署亦发现研资局的利益申报制度相当粗疏,问题包括:

一名研资局成员在11/12年至15/16学年,共5年在任期间,一直未 有每年提交 (或更新) 利益登记表。
研资局无要求成员在再度获委任和其后每年提交利益登记表。有属下委员会的成员自 14 年 7 月获委任以来,一直未被要求提交利益登记表。
审计署未能找到 2011/12 及 2012/13 学年的部分利益登记表。
有6个获拨款资助的项目,其首席研究员,同样是研资局成员。不过,没有记录显示,这些成员曾作利益申报。

《行为准则》规定不得参与讨论自己申请

研资局在2015/16年度,批出1484个研究项目,涉款12.8亿,当中大型项目 资助额超过 1,000 万元、中型项目 资助额由 200 万元至 1,000 万元不等、小型项目资助额少于 200 万元。有“自己批自己”之嫌的6个研究项目,涉及4名研资局成员。根据研资局的两层利益申报机制,第二层申报机制规定,“如成员认为有需要申报,则应申报利益”、“成员不应评审涉及重大利益冲突的申请”。而根据该局的《行为准则》,在评审成员本身的申请时,他们不得参与讨论。

审计署指该 6 个项目属“成员本身的申请”,但却发现没有记录显示4名成员曾在相关的审批拨款会议前或会议上作出利益申报。不过,审计报告没有公开涉及的项目所获的拨款金额和研究所属的院校。廉署前总调查主任的大律师查锡我表示,需进一步了解,该四名成员分别在研资局和研究项目中有否获取薪金,才能判定是否涉及贪污,或有没有机会犯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就以上的问题,审计署提出多项建议,以改善研资局的管理,包括采取措施,确保研资局和属下委员会或小组所有成员需做足利益申报。

审计署亦发现,研资局在监察资助项目上的表现亦未如理想。截至今年 5 月 31 日,已接获但未评核的报告共 973 份,其中678 份 (69.7%) 报告已收到逾 1 年但仍未评核。情况最严重的 4 份更是在超过 9 年前提交,而至今仍有待评核。

而处理涉嫌行为不当的研究,审计署发现由揭发个案到调查有结果并处分有关的大学,需时1至4年。截至今年8月,有5 宗证明属实的行为不当个案,仍待定出处分;而19宗证明属实的行为不当个案有3宗为学术剽窃。

审计署建议研资局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清理积压的项目报告评核工作和检讨涉嫌行为不当个案的处理程序,以加快处理。

未读先缴费 自资院校四年吞近亿 

此外,审计署亦发现,部分自资院校要求学生缴付“留位费”及“首付学费”,即使最后学生决定不收读该课程亦不会退回。报告发现,在2012年至2016年之间,共有9100万元因而被没收,建议提升目前电子报名平台,统一收生程序,以减少留位费及学费被没收的情况。

报告亦提到政府向部分自资院校批出校舍用地时,未有经评核委员会及教育局长审批,仅透过教育局常任秘书处理,建议教育局确保未来批地给续约时,采取措施确保先得适当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