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提呈请 立法会通过设专责委员会查廉署人事风波

撰文: 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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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党郭荣铿及民主党林卓廷在今日立法会大会提出呈请书,要求就廉政专员白辒六取消李宝兰署任执行处首长而引发廉署人事动荡一事,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呈请书获24名非建议派议员站立支持并通过。

呈请书获24名非建制派议员站立支持及通过。

林卓廷:人事风波挫廉署公信力

呈请书提到,李宝兰过去表现卓越,但白辒六取消署任安排后,指李的工作表现未达标,事后廉署多位高层先后辞职,包括执行处首席调查主任高迪龙、总法证会计师邓淑妮,而原定7月举行的员工周年晚宴,亦因大量廉署人员杯葛而被逼取消,明显是廉署内部及公众无法接受白辒六的解释。

林卓廷指事件重挫廉署的公信力,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故要求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当中是否涉及有人或机构有不当行为、滥用权力、甚至违法的行为。

林卓廷指人事风波事件影响廉署的公信力。(资料图片)

24名非建议派议员站立支持成立专责委员会,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交由专责委员会处理,而以呈请书形式成立的专责委员会,均没有《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所赋予的传召证人或资料的权力。

根据《议事规则》第20条,议员可于于会议上向立法会提交呈请书。呈请书提交后,如有议员即时起立,要求将呈请书交付专责委员会处理,立法会主席即须请支持此项要求的议员起 立;如有不少于20名议员起立,呈请书即告交付专责委员会处理。

早前林卓廷曾动议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成立专责委会调查廉署取消李宝兰任执行处首长,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月批评林卓廷对李宝兰取消署任有关的说法是“揣测、误导的言论”,又指取消署任一事不涉任何案件及没其他人士包括特首参与决定。动议最终但分组点票下未过半数票而不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