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展示警员编号裁违人权法 邓炳强称上诉 暂不用行动呼号

撰文: 陈家怡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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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日前裁定,警方执勤时不展示警员编号,及以“行动呼号”代替,并不符合《人权法》,也裁定现行的警察投诉科和监警会均未能有效处理针对警方的投诉,政府亦有责任设立独立调查机制。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今早(21日)出席警察学院结业会操后表示,与律政司研究后,决定提出上诉,但期间不会使用“行动呼号”。
另外,警方昨(20日)派员到中文大学校园内搜证。邓炳强指,因收到大学报警,警方有责任到场取证,相关事件至少涉及分裂国家罪及刑事破坏罪。警方掌握足够证据后,会展开拘捕。他又指,自己作为中大校友,明白年轻人有梦想,但底线是不违法。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今日主礼反修例风波以来首场公开结业会操。(梁鹏威摄)

上诉完成前停用行动呼号

邓炳强表示,与律政司研究后决定上诉,未完成上诉前不会使用行动呼号。但他强调行动呼号也是“独一无二”及“可以百分百辨认同事”。

对于多次被发现行动呼号编码重复,法庭对情况亦有关注,以及是否会全面重用委任证等问题。邓炳强回应时强调,行动呼号是“独一无二”,出错“一定系个别事件”,但认同相关问题是不应该出现,每次都会调查。邓又指,当初改用行动呼号,是因为有逾3,000名警员及其家属被“起底”。

入中大校园搜证 邓︰涉分裂国家

警务处国安处就中大毕业生游行,昨日(20日)进入中大校园内搜证。邓炳强表示,有人怀疑违刑事及国安法,由大学报警,警方有责任取证。他指,“入去检取好多不同证据”,又指事件至少涉及分裂国家罪及刑事破坏罪,当有足够证据后,会展开拘捕,并指“香港无法外之地”,无论是什么地方,“犯法都要有心理准备被拉”。

他澄清,校园内并无由警方安装的设备,全属大学设备。他表示,作为中大旧生,明白年轻人有梦想,但底线是不违法。

▼11月21日警察学院结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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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向被防暴警扑跌12岁女童道歉

就涉潜逃12港人已在内地被扣留近3个月,被问到有否与内地联系了解涉事港人近况。邓炳强指,警方工作是如完成内地司法程序后的跟进移交行动,指12人是香港的罪犯。

另外,12岁女童今年9月在旺角西洋菜街买颜料时,被防暴警扑跌在地制服,并票控违反“限聚令”,警方日前撤销其告票。邓炳强表示,警方会在当事人提出抗辩后,重新检视证据。再被问会否对受困扰当事人道歉,他仅指“已经撤销咗告票。”

▼警员昨到中大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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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炳强续指,今日是他出任处长以来,首次担任结业会操检阅官。今日除69位学警,警校亦邀请104位早前毕业的警员,补办因疫情取消的结业礼。邓说,警队新的座右铭“忠诚勇毅,心系社会”,在备受“抹黑”及暴力环境中,赋予警务工作意义。被问到毕业人数少,邓炳强指,投考人数的确下跌,他相信,市民见到警方所受“辛酸”都会“谂一谂”,警方会继续招募,除毕业生外,亦正招募有社会经验人士。

翻查资料,警方对上一次公开供传媒入警校采访结业会操,已是去年的4月13日。当时的“一哥”仍然是卢伟聪,距离6月9日爆发首场大型反修例示威,相隔2两个月。自该次的结业会操后,警方便改于Facebook专页,上载结业会操的片段。

▼去年4月13日警察学院结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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