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藏汽油弹等囚8月 还押时曾受欺凌 官考虑已囚数月准减刑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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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仅约11岁的清洁工,在屯门警署遭人掷汽油弹后,被发现在附近并管有怀疑汽油弹、石油气及镭射笔,他就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判囚8个月,他不服判刑,今(4日)在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他的律师透露,清洁工早前还柙遭欺凌,获准保释上诉时已获安排入住院舍及接受辅导,望法庭可考虑他是智障人士,予以减刑。法官李运腾考虑清洁工已还押4.5个月,决定减刑至他可即时获释。

上诉人李启发(32岁),被控于本年,在屯门轻铁河田站附近携有汽油弹及雷射笔。原审裁判官判刑时指轻度弱智非减刑理由,判李入狱8个月,但准他保释等候上诉。

上诉人李启发(持红伞)在立法会议员邵家臻陪同下离开。(李慧娜摄)

还押期间曾被恐吓及欺凌

代表李的大状黄瑞红称,李有轻度弱智,在监狱服刑会令他有额外负担,李在还押期间曾被恐吓及欺凌,虽然他转仓后情况改善,但仍要与其他人接触。黄大状又指,李情况与一般有性格问题的人不同,他无法控制自己。

保释期间已获安排院舍

黄大状又指,李在保释等候上诉期间,已获安排入住院舍,并接受辅导,现时与院友相处及沟通良好,望法庭可考虑到李的更生。

控方同意李若要即时服刑,会对他的更生有影响,但法庭也要考虑到保障社会等因素。

案件编号:HCMA16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