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覆核|14岁男女参与理大冲突判儿童保护令 上诉庭称须留案底
理工大学去年11月有大批示威者聚集,警方包围大学期间,另一批处于理大外围的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带与警方爆发激烈冲突。两名14岁男女当日在加士居道被捕,并被指与其他人一起参与非法集结,他们早前在少年法院被判接受儿童保护令12个月,不留案底。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今(30日)在上诉庭提刑期覆核,并指当晚两人被捕地点有人掟出最少39个汽油弹,若因两童年轻或精神问题而不判监,会对公众发放错误讯息,认为应改判两人监禁。上诉庭法官听取陈辞后,撤销儿童保护令,要二人留有案,但称不会判两童坐监,先替他们索取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判刑押后至下月13日,并会稍后颁布判辞,解释理据。
涉案女童14岁10个月,男童则14岁1个月。两人涉被控于去年11月18日,在九龙加士居道参与非法集结。
男童有向示威者做手势
律政司代表陈辞时指,原审裁判官认为两人在案中的角度属相对被动。惟律政司认为这裁定属错误,又指两人站在示威者的前方,并曾持雨伞保护自己和身旁的示威者。男童更向他后面的示威者做手势,示意他们停下,故认为两人在案中的角色属活跃。
因年纪及精神问题轻判会发错误讯息
律政司代表又指,涉案现场有示威者向警员掟汽油弹和砖,其中被掟的汽油弹更有至少39个,就其规模及暴力的程度,认为应改判短期的监禁。若法庭不判监禁,亦应改判拘禁式刑罚,若因两人的年纪和精神问题,而不判处监禁,会向社会发出错误的讯息。
代表两名男女童的律师则指,原审裁判官有权就两人在案中的角度作出裁断,并认为二人属相对被动。律师又指,留有案底将对两童有负面的影响。
须留案底但明言不会判监
上诉庭3名法官经考虑后,指原审裁判官判处儿童保护令12个月,属原则性犯错。上诉庭判两人非法集结罪成,留有案底,但将不会判处监禁,会先替两人索取感化和社会服务令报告,把判刑押后至11月13日。
案件编号:CAAR3/2020
涉反修例运动近月曾作刑期覆核的案件。(详看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