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员迫女友儿子饮尿判入狱9月 庭上揭被告曾在日本非礼OL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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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锦志迫女友11岁儿子饮尿,被判入狱9个月。(资料图片)

前男警前年至去年4月,多次虐待女友的11岁儿子,包括迫令事主饮尿及脱光事主衣服并用“不求人”打他下体至瘀等,前男警早前被裁定四项虐儿罪行,今(14日)于粉岭法院被判监9个月。裁判官判刑时案情非常严重,前男警迫令男童饮尿一事绝对不卫生,男童对此事仍厌恶,而脱光男童衣服打下体更对他尤其侮辱,更透露被告9年前曾在日本非礼女文员而留下案底。

41岁被告李锦志早前被裁定两项故意袭击儿童、一项故意虐待及一项故意忽略儿童罪。

暂委裁判官屈丽雯判刑时指,案情非常严重,被告对男童做出多种不当行为,不止一次袭击男童,而被告迫令男童喝两杯从马桶装出的尿喝一事,更是绝对不卫生,男童对此事仍厌恶,而脱光男童衣服打下体更对他尤其侮辱。被告亦滥用男童及男童母亲对他的信任,而被告亦非要管教男童,只是为报复男童向其母投诉。

被告曾在香港及海外犯事留案底

屈官又引述被告背景报告指,被告有高学历、良好前途及家庭却不好好珍惜,更于本地及海外犯事而留有案底。

辩方求情时指,有一个不类同案底的被告亲撰求情信指,在还柙时失去自由及尊严,已得到教训,被告患有心脏病的母母亲亦指被告孝顺,事件令她十分担心,每次探监都不停哭泣,被告又承诺会改过自生、慎言慎行,不会再犯事。

被告指男童跑得慢而打男童

案情指,现年13岁的中一受害男生,自幼父母离异,辗转到内地读书,去年初才返港与母亲同住。他向社工透露多次遭母亲男友虐待,有一次在寓所被迫脱光衣服,遭对方以“不求人”狂打下体10次,又逼他饮两杯从马桶装出来的尿,男生早前在会面片段中透露,他对受屈犹有余悸,坦言“谂番起都想呕”,拧侧头不敢直视警员。

男童早前在录影会面指,2014年初认识被告,称他“叔叔”,他知道叔叔与母亲拍拖。被告没有家门锁匙。同年夏天,被告带他到运动场跑步,被告嫌他跑得慢而多次拍打其后脑。男童期后向母亲投诉,被告得悉男童告密,趁与他独处时施虐,不但踢其腹背,又叉颈十多秒,辱骂他“仆街仔”。

被告曾在大阪非礼OL被当地报章报导

及至去年4月12日,被告趁男童母返内地半日,便在屋内罚男童蹲下,用不求人抽打其后脑,再喝令他脱光衣服,用不求人狂打其下体十多次。之后被告到厕所小解,喝令男童“饮”。男童不敢违抗,用漱口杯从马桶中舀了一杯并饮下。被告拍下他饮尿的样子,逼他再饮一杯,又向他的脸吐口水。

资料显示,曾任警员的被告在2007年大阪旅游时,在大阪中央区岛之内以英语邀请一名办公室女郎打扮的39 岁女子拍照,其间女事主感到遭人从后触及胸部,当场惊呼大叫,附近店舖一名31 岁店员闻声追截,受害人亦立即用手机报警。李转身逃走,被店员穷追300 米,终被警员合力制服,带署扣查。而日本多间传媒亦有刊载相关消息,其中日本《每日新闻》发布标题“痴汉行为:香港の警察官逮捕”的即时新闻。

案件编号:FLCC 3401/2016